2年4行動電源自燃案 臺鐵設限用方式

臺北捷運板南線日前發生行動電源起火冒煙,北捷昨宣佈即日起請旅客勿在站內使用行動電源。過去高鐵、臺鐵也發生過行動電源自燃意外,據臺鐵統計,近兩年多共發生四起乘客行動電源自燃;高鐵去年則有兩起。臺鐵、高鐵皆表示,乘客行動電源若不慎引起火警,須負相關法律責任,也會依損害程度向旅客求償,但未頒使用禁令。

根據臺鐵現行規定,乘客使用行動電源時,應置於可以看到的地方,且勿放置於空氣不流通的隨身行李內,且建議購買行動電源時,應選擇有BSMI認證的合格產品。

臺鐵表示,旅客攜帶行動電源如自燃造成鐵路設施或設備損害,除通報鐵路警察處理外,若有損害將依損害程度向旅客求償,至另有涉及公共危險部分,由警察機關依法辦理。

臺灣高鐵公司呼籲,乘車時行動電源應放在視線範圍處,以便一旦發生異常狀況,及時處理,如行動電源有變形或異常發熱,請勿使用或攜帶搭車,若使用或保管行動電源不慎造成火警,須負相關法律與賠償責任。

航空運輸部分則更爲嚴管。目前國籍航空,包括華航、長榮、星宇、臺灣虎航、立榮、華信等,都比照全球統一規定,行動電源一律手提上機、不得託運外,也都禁止旅客在機上使用行動電源,其中華信、立榮、臺灣虎航更明文禁止旅客將行動電源放置在客艙上方行李箱,華航則是建議旅客避免將行動電源放置在頭頂客艙行李箱。

3C部落客廖阿輝提醒,行動電源應優先選擇具品牌與安全認證的產品,避免使用來路不明或來源不清的贈品,以免不符各國安規而影響登機甚至產生安全風險,凡出現外觀破損、膨脹、異常發熱、曾摔落或無法正常充電等情況,皆屬故障品,應立即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