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家金融業者今年可申設分支機構

金管會昨(30)日公告,今年符合申設分支機構,統計共有15家銀行和22家信合社,共計37家。

根據2026年度金融機構申請增設國內分支機構相關規定,符合財務業務指標條件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每年5月、11月可向金管會申請增設,經覈算後,今年適用的門檻是國銀和信合社2023至2025年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10.53%,若不符合該條件,但符合其他財、業務條件者,每年仍可申請增設一家分支機構。共計有15家銀行、22家信合社符合條件。

針對今年國銀和信合社申請增設國內分支機構的門檻,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表示,經覈算今年度適用的「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前三年(2023至2025年)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門檻是10.53%,符合該標準可申請增設分支機構,統計共有15家銀行和22家信合社,共計37家符合資格。

除此之外,今年2月金管會修正公佈的辦法規定,金融機構若僅未達到上述門檻,但符合其他財務業務條件者,每年仍可申請增設一家分支機構,且不限制設置限制,均可於5月及11月檢附相關書件向金管會申請增設分支機構。

統計國銀在國內的分支機構數,張嘉魁表示,截至去年底爲3,351家,今年2月底新增至3,353家,截至目前共有八家銀行已覈准申設國內分支機構但尚未開業,其中一家爲申設高雄資產管理專區之分支機構,信合社方面則有五個分支機構已覈准但未開業。

金管會另列九項列爲今年度金融機構申設分支機構的有利項目,包括:公益慈善、金融教育、金融犯罪防制、中小企業放款成長率、中小企業主爲女性之放款核貸績效結果、依法進用足額身心障礙者情形、無障礙金融服務之推動情形(包括是否完成無障礙網路銀行及網路ATM、是否設置無障礙ATM)、收受儲蓄互助社存款及金融機構是否與社會創新組織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