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50立院投票未達標 總統彈劾案不通過
立法院院會上午進行賴清德總統彈劾案的記名投票,立法院副院長江啓臣(右)宣佈投票結果56票贊成,50票反對,賴清德總統彈劾案不通過。記者曾學仁/攝影 曾學仁
賴清德總統明天520就職滿二週年,立法院會19日先舉行總統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113席立委之中,有7人未領票,爲立法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啓臣,以及出席WHA相關會議的立委郭昱晴、廖偉翔、陳昭姿,而立委陳玉珍、陳超明則未領票。最終票數以贊成比反對56:50,案件不通過。
行政院去年宣佈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立法院國民黨團及民衆黨團因此啓動總統彈劾程序,並於去年12月26日表決通過相關事務與時程安排。歷經公聽會、二次審查會及聽證程序。立法院今進行記名投票,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首度由立法院啓動的總統彈劾表決。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提議、2/3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審理,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意即只要有38位立委未投票或投反對彈劾案,彈劾案就不會通過。
依照立法院113席立委,若要通過門檻,同意票數需76票;扣除7人未投票,今日投票總人數爲106人。投票截止後,上午11時12分左右開始開票,最終投票結果,立法院長韓國瑜宣佈,贊成票56票、反對票50票、無效票0票,總統彈劾案未達通過門檻,在野黨闖關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