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醫院工會 控請假影響考績
臺大、臺大癌醫、北榮、新光、成大五家醫院工會昨舉行記者會,希望社會大衆看到基層醫療工作者的真實處境。記者會開始前,與會者先爲抱病執勤後離世的長榮空服員默哀。記者杜建重/攝影
長榮空服員抱病上班,最終不幸過世,引發醫院工會關注請假權益,臺大醫院、臺大癌醫、臺北榮總、新光醫院、成大醫院五大醫院工會昨在立法院前控訴,院方把請假員工當成找麻煩者。臺大醫院工會更拿出院內規章指出,臺大醫院要求一年事、病假超過十四天者「不得考甲」。臺大醫院表示,若員工請假時間長,工作負擔須由同事承擔,考績「甲等」、獎勵金額度等留給承擔工作負荷同仁作爲補償機制。
臺大醫院工會理事鄭婷文說,社會應看見基層醫療工作者「一直在照顧別人,卻不敢照顧自己」的真實處境。如依臺大醫院內規,一年中勞工申請事病假合計超過十四天,該年度就不得考列甲等,且院內部分單位發放獎勵金時,訂有以出勤天數作爲數額計算規定,即便勞工請特休、病假或婚喪假而非事假,也會被視作缺勤,遭減發績效獎金甚至全月歸零。
臺大醫院醫務秘書陳彥元說,事病假合計十四日不得考甲是銓敘部規定,且各單位依照年度績效,有不同甲、乙等考績配比,並非「請多少假、就打什麼等第」,若單位員工請假時間長,工作負擔須由同事承擔,考績「甲等」、獎勵金額度等留給承擔工作負荷同仁,是作爲補償機制。
臺北榮總工會理事長黃甘迪說,以北榮「工作獎金核發作業規定」爲例,無論何種假別,勞工在扣除當月請假天數後,若到院工作天數未達一半者,即會按比率扣減工作獎金,等同所有假別在現行制度裡,一律被視作缺勤,對勞工施予不利待遇。
臺北榮總表示,院內病假薪資依「勞基法」計算,獎勵金依院內獎勵金髮放規定執行,並以工作投入時數及績效評分作爲計算依據,並無任意扣減請假及獎金髮放計算標準,年終考覈則以平時考覈爲基準,包含工作表現、勤惰及服務態度等項目,未因請假產生差別待遇。
除請假規定不合理,各醫院主管也對請假員工百般刁難。臺大癌醫工會理事長許銘修表示,一位護理師在照顧病人過程中,得知祖父過世,申請五日喪假,只被准假二日,治喪期間她白天跑殯儀館,晚上要逐一打電話找同事換班,還被主管揶揄「請這麼多假,有沒有好好折蓮花?」
五大醫院工會昨提出四大訴求,包括僱主應不得列爲勤惰考覈項目、不得有不利待遇;勞動部及衛福部應盤點各醫療院所差勤制度,強化勞工請假權益保障;立法院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總統賴清德應將勞工請假健康權納入健康臺灣願景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