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物種 5月起全臺家庭禁養
農業部昨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明定自今年五月一日起,禁止國人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共六四一種具高度危險動物,至於公告生效前已飼養上述動物者,仍可繼續飼養,但須於一年內向動物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登記備查,違者最高開罰廿五萬元,並沒入動物。
農業部表示,禁止家庭飼養的原因主要是因爲禁養的動物多數具有劇毒性且國內缺乏相關血清,或本身具高度攻擊性,例如本次新增管制的河口鱷,若遭棄養或不慎逃逸,將對民衆及環境造成嚴重威脅。
農業部表示,本次公告禁止飼養的六四一種動物,其中有六四○種早在二○二二年起,即已禁止輸入,五月起,管理範圍將從「禁止輸入」,擴大至「禁止一般家庭飼養」。至於動物展演業者、學術研究機構的實驗動物,或現行具經濟用途的飼養者,仍可向縣市政府申請同意飼養,不受此次禁令影響。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這些禁養物種確實非常不適合被人們當作寵物飼養,不過動保組織也反對狐獴作爲寵物飼養,但遺憾最後沒有放入禁養名單中。
臺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表示,浣熊無論是攻擊性、入侵性和危害其實都相當大,出口的國家也可能無法保證其來源,也可能涉及走私和私繁的問題,同意列入禁養名單,其他如土撥鼠、狐獴、水豚等,動物福利有嚴重問題,也應一併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