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酒駕男被判刑仍不改 撞死老婦再判6年

73歲李姓男子2024年8月某日凌晨在住處喝了米酒,清晨5點即開貨車出門,在彰化芬園鄉與南投交界彰南路撞到葉姓老婦人,造成葉女傷重不治,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日審結宣判,依公共危險酒駕致死罪,將李男判刑6年。

李男是酒駕慣犯,曾因酒駕被判刑,但他仍再犯,2024年8月25日深夜到26日凌晨在芬園鄉自家喝米酒,26日清晨5點開着小客貨車出門,行經芬園鄉彰南路4段時,撞倒正穿越人行道的葉婦,葉婦被送往南投縣草屯鎮佑民醫院,但最後仍因頭部重創、胸廓塌陷、血胸等傷重不治。

警方進行酒測,李男酒精濃度爲每公升0.25毫克,李男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刑法公共危險酒駕致死罪,今天彰化地院國審宣判將李男判刑6年,可上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73歲李姓男子喝了米酒酒駕,撞死一婦人,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依公共危險酒駕致死罪,將李男判刑6年。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