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車大廳猛踹踩踏2歲菲籍女童 惡男累犯遭裁定羈押

北檢

40歲李姓男子25日下午在臺北車站大廳,對1名菲律賓籍2歲女童腳踢腹部、還踩踏背部,造成女童臉頰及肢體受傷,鐵路鐵察局獲報調閱監視器畫面,依現行犯逮捕李男,警詢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認爲李男涉嫌傷害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及逃亡之虞,以預防性羈押爲由,向臺北地院聲請羈押。法官26日開庭審理後裁定羈押。

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25日下午2時25分接獲民衆報案,在臺北車站大廳有幼童遭人推打受傷,到場發現傷者爲約2歲的女童,即通報臺北市消防局,救護員發現女童意識清醒,但臉頰及肢體有腫脹,立即將受傷女童送往臺大醫院醫治。

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犯嫌以腳踢擊被害人腹部,警方依現行犯逮捕動手的李男到案。警方調查,李男在臺北車站的大廳見到菲律賓籍女童經過時,先出腳踹女童的腹部,女童倒地後又出腳朝女童的背部踩踏。至於李男身分和犯案動機仍待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