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盤查!臺南女「1打2」還想搶警槍 下場被判4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芸(化名)是施用毒品人口,去年8月間因形跡可疑被2名警員盤查,她竟在抗拒盤查的過程中試圖奪取警槍,還造成2名警員受傷。臺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傷害罪,判處小芸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小芸在抗拒盤查的過程中,竟意圖搶奪警槍。(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芸2025年8月間在臺南市某超商內購物,恰好遇到正在執行勤務的2名警員,由於她是施用毒品人口,加上形跡可疑,因此受到警員盤查。

然而,小芸不甘受查,竟強行抗拒,過程中還試圖用左手拿取其中1名警員配戴的警槍,但並未成功,接着她徒手拉扯2名警員,導致2名警員臉部、手部多處擦挫傷。

臺南地院法官表示,小芸抗拒警方執行盤查勤務,竟出手傷害警員,危及警員人身安全,造成警員私人財物(眼鏡)損壞,還試圖奪取警槍,藐視國家公權力,行爲確實不妥,考量到她已經在法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最終依犯傷害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