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李遠一意孤行提名公視董事 8名審查委員集體向韓國瑜請辭

文化部長李遠。資料照片

公視8位審查委員今日突發布辭職信。(國民黨團提供/陳薏雲臺北傳真)

公視董監事提名作業持續卡關,八名審查委員日前要求應先徵詢國會及社會各界意見,再召開審查會議,但遭文化部長李遠回嗆此舉是重返黨政軍控制媒體的年代。8位審查委員今日突發布辭職信,表示李遠不遵循公視法精神,且違反歷屆經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候選人名單之慣例,一再依個人意志辦理提名,認難妥適遂行貴院託付之審查任務,不得不聯名具函向立法院長長韓國瑜請辭審查委員一職。

公視監察委員吳永幹、羅國俊、廖元豪、董保城、馬詠睿、許良源、潘祖蔭、杜聖聰等8人今日聯名寫下辭職信給韓國瑜。

全文如下:

立法院韓院長鈞鑒:

我等八人爲貴院推舉之第八屆公視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茲因文化部李遠部長不遵循公共電視法之立法精神,且違反歷屆經由國會不同政黨事前協商候選人名單之慣例,一再依個人意志辦理提名,我等認難妥適遂行貴院託付之審查任務,不得不聯名具函向院長請辭審查委員一職,不情之處,敬請察諒。

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非一黨、一部或一人之私器,其公共性與獨立性之確立,端賴治理機構內部權力之分散與制衡。此所以公共電視法明定,公視董事及監察人之選任,必須兼容幷蓄不同黨派、族羣及專業背景之成員(第13條第3至5項)。爲確保董事會及監察人之多元代表結構,公共電視法更建置由國會依政黨比例推薦組成之審查委員會,以及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高門檻審查機制(第13條第2項),用以提示行政部門於辦理提名之際,必須踐行事前多元諮商程序,始能克竟其功。

歷屆公視董事會之順利組成,系因董事監察人候選人名單經由政黨事前協商產生。惟文化部辦理本屆公視董事監察人提名,卻不此之圖。我等在第一次審查會中,已公開提醒文化部後續提名應先行跨黨協商、徵詢多元意見。遺憾的是,

李部長置若罔聞,仍依一己之見評估全部候選人之適任性,導致明顯的審查障礙。

我等認爲此一欠缺程序正當性之提名,既不符公共電視法之立法精神,又違反歷屆提名慣例。振聾發聵無功之餘,審查任務自難期有成。爲此,吾等一同辭去審查委員職務,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