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假研議修法 範圍擬擴至6歲以下
因應少子化衝擊,今年勞動部實施彈性育嬰假,育有3歲以下子女的家長可適用。立委關注,適用範圍可否再擴大至6歲以下?勞動部長洪申翰昨(17)日正面迴應,擴大適用範圍需要修法,希望今年下半年提出修法草案。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日率部會首長赴立法院備詢。民進黨立委劉建國關注少子化議題。勞動部自今年起,已將育嬰留停請假單位從「30日」改成以「日」爲單位申請。立委關注適用範圍可否再擴大?
卓榮泰迴應,政府不希望照顧家庭、小孩責任落在單一性別,目前來申請的新手家長,性別也有平均化。當初勞動部提出政策,有經過各方分析考量,跟很多數據整理,當前第一階段是育有0到3歲的家長適用。卓榮泰認爲,孩童年齡範圍是否擴大,還要再觀察,因爲牽涉到企業主、勞工、代理人等多方面三角關係,考量到如小型企業單位有人力調配需求,會請勞動部再研究。
洪申翰表示,以日申請育嬰留停,從1、2月數據來看,確實成效不錯,男性申請比率大幅增加。勞動部也接到不少育有4至6歲子女的家長來反映需求,希望也能適用,另外現行0到3歲實施經驗下,滿多企業也願意支持。勞動部願意研議、草擬,將彈性育嬰假適用孩童年齡提高至6歲。這個作法需要相關配套,勞動部會來綜合整理。觀察這段時間,有許多年輕爸媽申請,因此他希望,看能不能在今年下半年把修法草案提出。如果要到拉高到6歲以上,需要修訂相關法規。
卓榮泰指出,這項政策實施,勞動部跟企業端做了相當多溝通,也去了解勞工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