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留停 三大配套
彈性育嬰留停自2026年元旦起上路,勞工可以「日」爲單位申請育嬰留停,兩年期間最多30日可單日請。勞動部表示,政府提供津貼、續保(含勞退)、僱主獎勵等三大配套,透過簡化手續及支持性措施,給育兒勞工更多彈性,也支持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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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相關津貼及續保申辦手續,不用按日申請,可累積多日後一次辦理,且津貼及續保可一次辦理完成。申辦方式與現行相同,可線上、也可書面申請。
勞動部也表示,勞保局已修改津貼及續保申請書表,整合育嬰留停屆滿後的復職申報作業,被保險人選擇續保時,會一併辦理留停屆滿之復職申請。
勞保局會在被保險人於續保期限屆滿隔天,主動恢復其爲一般被保險人身分及恢復提繳勞工退休金,投保單位不用再填具復職通知書。但員工如提前復職,則應由投保單位填具復職通知書通知勞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