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散文】周芬伶/女中路(下)

女中路(下)。(圖╱太陽臉)

也許在高三那一年,上帝眷顧她,多加的禱告發生作用,讓A成爲自己,脫離獸的存在。聯考時,以最高分爲目標,數學很爛的她,希望有五十分以上,結果少十分。

聯考後A哭了一天,家人都來安慰她,考不好還有夜間部,明年再重考之類的話,他們不明白,A真的很想上臺大,對一下答案,只差幾分。領分數單那天,A與多加就要告別學校,她們來到孔雀的面前致謝告別,多少年她們在這裡看書,吹薩克斯風,並對牠們祈求,讓我們一起考上好學校吧!拿到分數單,彼此交換看,多加的分數僅次於乙組榜首,英文分數接近滿分;A國文考了超高分,加成後一百多分,救了其他弱科,如果沒看錯一題演算,也可吊上臺大車尾,她是爲此而哭。

兩人爲慶祝,去看《殉情記》,應該要哭的戲結果都在大笑,只記得茱麗葉好美。沒想到那部戲埋藏着預言。

多加第一志願上師大英語系,A上政大,在她們班算是考得好的,多加在功課上沒怎麼幫A,但豎立一個高標準,讓她追得好辛苦。大一多加來政大找A,說她戀愛了,現在不再去教堂,對自己的信仰動搖,好像這兩件事是一起的。戀愛中的她五官都鮮明,原來那張瓜子臉是漂亮的,還留一頭長卷發。她愛上大十多歲的表哥,遭到兩家劇烈反對,近親不能通婚,表哥在樂團裡彈電子琴,被說是不務正業,兩人因此斷絕與家人關係,我沒想到多加有這一面,她尚且背棄信仰,不再信神。

宗教家庭出來的孩子,從出生就受洗,堅信自己的父母與《聖經》的指導,在青春時期沒有懷疑背叛過,等到離開家庭,愛上不信神的對象,她的世界全部翻轉。許多哲學家出身牧師家庭,最後多叛教,如尼采、叔本華、榮格,可後者建構的理論跟《聖經》教義相對應,如同A面B面,原型與曼陀羅對應着上帝與十字架,男傾女傾對應亞當夏娃,面具與陰影對應天使與魔鬼。最有創見的內向與外向成爲MBTI,同時性說明第六感(感應),又用星座說明未來世,那是更有論證的心靈科學。

多加展現出她的B面,有懷疑纔有真信。A曾到他們同居的興隆路公寓,表哥不是虛浮的人,他留長髮大鬍子,長得像耶穌,說話像學者,是他打開多加的B面,她已是另一個人,已經不是事事罩A的女漢子。A陪她去看聽表哥的樂團表演,在家小小破破的西餐廳,在羅斯福路某個大樓地下室,他們唱爵士跟搖滾,跟一般唱鄉村歌曲校園民歌不同,她們倆穿得像嬉皮,所有人都在搖擺與吶喊,她們跟着搖頭晃腦,聽不到彼此說話聲音,A還是大聲問︰

「你喜歡音樂,才喜歡他?」

「我不喜歡音樂,很吵。」

「那是喜歡一起演奏?」A以爲進入大學所有人會變得不一樣,至少能言善道,其實並沒有。

「湊團嘛!沒人會彈電子琴,就只好他來彈,他以前彈古典鋼琴的。就像女中以前的樂隊,沒人要吹薩克斯風,只好我來。」原來這個共通點,可以構成愛情。

A看着多加,完全不認識她,或者說A以前認識的她只是表面,看着好友沉浸在愛情中,感覺很複雜。她看A是否一樣?那時A也在戀愛中,那算是美好的初戀,第一眼雙方都震動,才知道不必看到臉就無法擡頭,光看他的袖口與大手就心中顫抖,感覺對方跟你同震,他也沒在看你的臉,眼光卻一直在你身上。沒幾天約一起騎車看夕陽,然後一封又一封書信,他的字寬大好看,文字流動着靈性,那才真的讓人無法自拔,A成爲致力寫情書的女子,像編織的女孩。她也只有文字能力能贏人,那男孩以她爲傲,帶她見好友,讓他們說明他有多癡迷,愛情是浮誇的,對於缺愛者,像是吃了大麻一樣,整天都昏頭,男孩很早熟,有愛他且婚姻美滿的長輩,因此懂得如何愛與承諾。他常說他們的愛情故事,因雙方家庭反對,愛情長跑十年終於成功,說人就要這樣愛才算活過,希望能受到他們的祝福。然後帶她去見那長輩,一副要訂終身的樣子,這一切都讓A緊張萬分,以致說錯話。

感情沒穩定千萬別見長輩,見了一定緊張,緊張就會說錯話。A大那男孩一歲,她自己很在乎,話也不會說,對長輩說「我比他大,這樣好嗎?」「有一個男的也在追我。」漂浮着沒頭沒腦的兩句,被誤讀爲A已經有男朋友,他只會耽誤A的青春,「耽誤青春」這句應該是長輩的解讀,畢竟男孩才十九歲,沒當兵前交的都不算數。或許長輩不喜歡她纔有此說,不管說什麼結果都相同,只是剛好抓到話柄。話沒談好根本不該見長輩,他們也沒想到害了兩個人半生。其實她想說的應該是「能遇到他我感到幸福,希望你們喜歡我」、「我很不錯,你們看見了嗎?」A說了反話與謊話,一個十九歲,一個二十歲,有什麼大不大的問題,再說爲了表現自己有行情,說自己有人追,太假掰了,A跟當年在白孔雀前的小傻瓜一樣,連話都說反。

男孩寫了分手信,說不想耽誤她的青春,A在幸福的高峰被一盆冷水潑醒,如果她老練一些,就該回我才二十,不存在耽誤的問題,我們自己喜歡就可以。但A太憤怒了,不再回信,男孩來找她也不見,她把所有憤怒指向男孩,覺得他沒有擔當,家人一句話就遵命,證明他不夠愛她。男孩寫那封只想確認自己有沒有耽誤她的青春,只要她說沒有,試着挽回一切,那麼也不致轉愛爲恨。

所謂耽誤是男孩想自我犧牲,也是成全,雖然真的做不到,這是愛的更上層,但傻得像孔雀蛋的A那時不懂。

因爲不會談,戀愛因而中止,A覺得自己一生的戀愛都談完了,此後談的都是話,話變多,愛變少。男孩並沒有比她狀況好,一夜之間老了好幾歲。他們用第一眼發動愛,卻用半生告別。每隔幾年,他會出現一次,濃情蜜意一晚,他都紳士地沒越軌,許多的話語中總有一句:「我們怎麼會分手的?」然後消失,幾年一會,一直到五十歲,這算另一種白頭偕老嗎?愛帶來的傷害更雋永,他們得的愛病,讓一切愛成爲空談。

A的合唱團演出時,多加來了,男孩也在座,會後,男孩想走近她向她道賀,A冷臉不理他,多加問:「那就是你說的男孩?」「別理他,都分手了爲什麼要來?」此後那男孩消失很久。

事實上,那時的確有人追求,年輕女孩誰沒人追求,根本女人就不該是追求來的,她如沒心,一切就是空談。

在五十歲的最後一次見面,男孩已禿頭,A也中年發福,約在飯店咖啡屋,昏暗的燈光仍遮不住老態,A像撒嬌似地訴說不順遂的婚戀,時間就二三十分吧,咖啡都沒喝完,他的表情露出不想聽的樣子,她轉爲哭泣,他慌張地站起來說:「我送你回家!」叫了一輛計程車,將淚水未乾的她送回家,A知道這是最後一次了,她好像又說錯話了。

根本超過四十就不該再見,許多男人大多在五十幾歲去見忘不掉的女人,抱着這是最後一次的心理,想放下了,如放不下就選擇幻滅。他們保持純愛,才能拖這麼久。

這時說什麼都是錯的,人在愛戀時,嘴巴特別笨拙,A更嚴重,但她也記不起男孩說過什麼話,只記得他們同時讀赫曼.赫塞跟《誘惑者日記》,也沒談什麼,這時就該是欲語還休。A爲那次見面感到懊惱,他應該結婚也有孩子,畢竟是傳統直男,不能接受五十歲的女人。女人在二十被愛慕,三十被當生產工具,四十還在愛中打滾的被說花癡,五十後就是滅絕師太了。A從未再碰過同樣的愛,卻被她自己滅絕了。女人只能學會自己愛自己。

那男孩後悔寫那封分手信嗎?他以爲的犧牲,卻是拋棄。不能結婚,還可以做朋友,事實上不能。他因此一再違背自己,受盡屈辱,在屈辱中偷偷愛一晚,然後倉皇逃走。

那會說話的多加有比較好嗎?她把愛談成正果,爲愛走天涯,遠離親人。A無法想像那個熱情的四川女子,虔信的母親,愛讀《幾度夕陽紅》的文藝中年,爲何不能接受禁忌之愛?浪漫之愛?在那時表兄妹結婚是犯法也是亂倫,她是如何催逼,讓多加連家都不要,信仰崩潰?逃出國是唯一的途徑,但是英文很好的多加,在美國更能與人溝通,然仍是外人,打不進外國人圈子,除了英文,她好像沒別的專長,最多在中學教書,至於表哥,只能做雜工。

A三十歲時到紐約,多加住皇后區,姊姊住在另一頭,約好幾次都沒見成,只有在電話中大吼大叫。A成爲作家,讓多加無法相信,當年那個孔雀蛋會寫書?多加如果留在臺灣一定是名教授、女中豪傑,成就比她高,當年去美國的那些人大都被潮流淹沒,被犧牲的一代。回國之後多加寄來一封又一封書信,寫着她又回到主的懷抱中,只想當一名平凡的送衣做衣女,她說她常爲自己的女兒做衣服,母女穿同一塊布料做的紅衣服,多加如母親所盼望,成爲平凡善良勇於付出的人。她撫摸女兒細幼的頭髮,想到自己的文青母親,是否小時候也這麼撫摸她,多加說我有很多白髮,才三十幾,我就老了,好像過了兩個人生。

A沒問她與丈夫做什麼工作,表哥應該更老了,還彈琴嗎?他是否跟隨多加走向上帝,A想是,她幫他補了愛的破衣,爲他犧牲一切,讓他成爲更完整的人,如同對A做過的一樣。

照片中多加的女兒,長得極像多加,更漂亮,更靈慧,她的熱情將繼續澆灌這朵小紅花。A相信人與人相親,沒有條件,沒有目的,以音聲相求,以氣息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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