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給付型旅行不便險 4月起每人限買2張
金管會表示,產險公會規劃建置旅行不便險通報平臺,針對定額型給付海外旅行不便險,每人限買2張,同1家公司僅限投保1張,預計4月1日起實施;另外,業界也訂出保額上限,包括單程班機延誤險上限新臺幣6000元,行李延誤上限6000元,行李損失上限6000元等。
民衆出國旅遊時可向產險公司投保旅行不便保險,保障因旅程取消、班機延誤、旅程更改、行李延誤、行李損失及旅行文件損失等突發狀況相關風險。旅行不便險又可以分成「定額給付型」與「實支實付型」,前者爲銷售大宗,只要條件成立就會賠付固定金額,後者依投保保額上限,憑相關證明報銷費用。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產險公會考量應有控管機制,規劃4月1日建置完成「旅行不便險通報平臺」,針對定額給付型旅行不便險每人限買2張,1家公司1張,實支實付型沒有限制購買張數。透過通報平臺機制,業者覈保時可瞭解客戶購買狀況,機場櫃檯銷售自然也會納入通報範圍。
保險局官員解釋,定額給付型商品須符合損害填補精神,隨着旅行不便險銷售數量增加,業界自發性認爲要有相應規範,因此在商品上做檢討。
蔡火炎指出,保額上也有規範,包括單程班機延誤險上限6000元,累進最高給付1萬2000元(例如延誤4小時賠6000元,部分公司可能延誤8小時再賠6000元),行李延誤限制最高6000元,行李損失最高6000元,以及文件損失最高3000元。
蔡火炎說明,相關規範並非由金管會限制,而是公會考量應有控管機制而定。
外界質疑,班機延誤並非保戶可控狀況,爲何需要限制張數與保額,蔡火炎指出,這類狀況確實非保戶可控制,外在條件達成時就會啓動理賠,因此並沒有所謂損失率大幅增加狀況,而是考量定額給付上,公司覈保也要考慮事故發生的實際狀況,保戶購買額度是否可能跟損失不相當等。
根據金管會統計,旅行綜合保險與旅行不便險2023年投保件數307萬件、保費收入12.2億元,2024年479萬件、保費21.2億元,2025年前11月,544萬件、保費28億元,呈現逐年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