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太氾濫! 法務部:毒審會研議「喪屍煙彈」升級
法務部
國內毒駕氾濫,立法委員與學者專家1日舉行毒駕防制記者會,對此,法務部1日表示對「毒駕零容忍」,將加速推動相關法律修正案,亦針對毒品進入校園部分,同步與司法院及相關部會展開跨院部協調,積極推動修法,嚴懲毒駕行爲,法務部針對「喪屍煙彈」依託咪酯毒害,將於6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研議是否提升爲第一級毒品。
法務部表示,考量毒駕行爲與酒駕行爲本質惡害性不同,已於5月29日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朝向將毒駕與酒駕行爲分別規範之修法方向,將盡速提出修正草案,就毒駕行爲全面提高法定刑度,並嚴格假釋門檻,增訂義務沒收規定,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遏止毒駕行爲。
法務部表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過二次修正,就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行爲,依毒品分級爲層級化處罰規定,最重法定刑爲死刑,另就製造、運輸、販賣混合式毒品行爲,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臺灣高等檢察署統合六大緝毒機關,將依託咪酯等新興毒品列爲查緝重點,並列爲安居緝毒等專案查緝重點項目。另刑事訴訟法將不能安全駕駛罪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後,自115年5月15日至5月26日止,各地檢察署檢察官偵辦毒駕案件聲請預防性羈押共30件,準押21件。
法務部預計6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將依託咪酯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爲第一級毒品。若經審議通過並經公告,就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依託咪酯類毒品行爲之刑責將大幅提高,以有效嚇阻犯罪。
法務部表示,對於製造、運輸、販賣等供給毒品者,依法從嚴追訴及處罰;對於單純施用毒品者,結合醫療、司法及社政資源等建構戒癮治療處遇機制,全面協助毒品施用者戒除毒癮,復歸家庭與社會,從源頭減少毒駕犯行。然施用毒品者有毒駕行爲時,基於保障行人用路的安全,自應嚴懲追訴,絕不寬貸。
法務部表示,已多次與司法院協商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於少年移送前程序章節增訂檢察官角色,以解決執法困境,已獲司法院共識,將盡速提出修正草案。在修法完成前,各檢察署均已與少年法院(庭)建立橫向聯繫管道,強化毒品案件溯源追查。
對於特定毒品檢驗問題,已在臺灣高等檢察署召開之跨部會議進行研討,現由衛福部食藥署積極研議中。
另法務部研議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規定,使各主管機關得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進行相關檢驗。此外,有關施用及持有第三級及第四級毒品之刑度及裁罰是否需再加重,法務部將廣納各界意見審慎評估。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