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陽性、拒測即逮捕 劉世芳:今年加購4萬5711劑毒篩試劑
▲內政部長劉世芳。(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毒駕事件頻傳,內政部長劉世芳今(3日)表示,今年5月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明訂員警發現駕駛有不能安全駕駛情狀,經唾篩檢測陽性或拒測,均得依現行犯(準現行犯)逮捕。唾篩執法量能部分,去年各警察機關總計採購唾液毒品快篩試劑計1萬2545劑,今年全國試劑已提升至4萬5711劑,量能充足。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3日)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等就「我國測速照相設備設置標準、執行成效及調整不合理執法點位精進作爲」、「因應新興毒品氾濫導致毒駕案件飆升,如何強化執法量能及防制策略」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劉世芳報告時表示,施用毒品後駕車肇事案件頻傳,導致數起員警殉職及民衆不幸傷亡憾事,內政部近年推動多項毒駕相關法規政策,積極提升執法量能,更於2025年11月20日導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策略,並會同交通部建立明確且完整程序規範,讓執勤員警能在第一時間於道路現場立即實施「人、車分離」(移置保管車輛、吊扣牌、駕照等),讓法律得以在悲劇發生前,就將毒駕危害強制排除,達成維護大衆道路安全的實質效果。
劉世芳指出,近年來在全國警察同仁不遺餘力之查緝下,打擊毒駕效能已大幅倍增,去年查獲8659件毒駕案,相較於110年同期,攔阻量能大幅提升。導入唾液快篩試劑執法,讓警方和司法機關能在危險尚未具體發生之前,就提前介入遏阻,保障民衆生命財產安全。據統計今年1至4月查緝4725件毒駕案中,有逾98%(4633件)均爲員警第一時間在街頭主動攔查,透過即時人車分離,實質避免後續致死傷案件。
劉世芳表示,內政部今年5月13日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明訂員警發現駕駛有不能安全駕駛情狀,經唾篩檢測陽性或拒測,均得依現行犯(準現行犯)逮捕;並於5月15日,《刑事訴訟法》修正將毒駕列爲預防性羈押要件後,通令全國針對毒駕累犯或致重傷亡者聲請預防性羈押,自今年5月15日起至5月29日,各地方法院已裁定羈押毒駕犯嫌42人。
爲強化取締毒駕案件,劉世芳指出,內政部警政署今年1至4月,動員全國警察機關計22萬3568人次警力,針對各地區易發生毒駕重點時、路段執行全國同步取締毒、酒駕勤務,共取締告發毒駕計5108件,均立即移置保管車輛並查扣車牌;另於今年5月28日函請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佈毒駕累犯姓名等資料,以達宣示及嚇阻效果。
唾篩執法量能部分,劉世芳說明,去年各警察機關總計採購唾液毒品快篩試劑計1萬2545劑,今年全國試劑已提升至4萬5711劑,量能充足;另將依《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持續督促各警察機關應依據轄區毒情評估需求數,滾動式辦理擴大采購。
劉世芳表示,統計自2024年8月(依託咪酯類物質列爲第三級毒品、同年11月27日經行政院公告修正爲第二級毒品)至今年4月底止,全國各警察機關共計逮捕毒品犯嫌計2萬1207人,查扣依託咪酯類毒品(含煙油、粉末)849.5公斤,成功防堵850萬顆毒煙彈流入市面危害。
劉世芳說,警政署已於今年5月24日規劃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期加深打擊毒駕力道,截斷毒品供應來源,並對毒駕犯嫌逐案向上溯源,截斷毒品供應來源。統計自今年5月24日起至29日,已查獲毒駕犯嫌581人、偵破毒品犯嫌685人,查獲製毒工廠及混合式毒品分裝場25處,查扣毒品粉末總計26.9公斤、依託咪酯煙彈880顆、依託咪酯煙油217瓶及不法所得現金新臺幣32萬500元。
交通部書面報告則指出,自去年11月統計至今年4月數據,汽機車毒駕取締件數爲8355件,已較前一年度同時期(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1474件,成長4.6倍,顯示毒駕潛在問題嚴重,確實有加強防制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