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囤積釀災 桃園自治條例率先上路
基隆大火引發住宅囤積安全關注,桃園市長張善政18日於市政會議表示,《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爲處理自治條例》已於3月10日正式施行,將透過跨局處合作強化公共安全與居住環境管理。(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基隆大火釀成消防員殉職,引起社會對住宅囤積問題與公共安全風險的關注。桃園市長張善政18日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市府自去年即着手研擬《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爲處理自治條例》,並於今年1月函送行政院審查,2月25日獲覈定,3月10日正式發佈施行,盼補足制度缺口,強化居住安全。
張善政指出,住宅囤積不僅影響環境整潔,更潛藏重大公安風險,若樓梯、走道及室內空間堆滿雜物,將大幅增加救援困難,第一線消防人員更需承擔高度風險。市府因此推動自治條例,建立明確處理機制,讓相關單位有法可循。
環保局說明,住宅囤積案件多發生於私人領域,過去行政機關介入不易,且個案常因身心因素導致問題反覆發生。未來將依案件性質,由區公所或建管處受理,並會同衛生局、社會局進行聯合稽查與關懷訪視,透過跨局處合作,提升處理效率。
針對不同情況,市府也設計分流輔導機制,若涉及傳染病或精神心理問題,由衛生局評估並提供專業輔導;如屬社福身分或脆弱家庭,則由社會局介入關懷協助。經協調取得清理同意後,得由區公所委託志工或民間團體協助清理,並由環保局負責後續清運作業。
環保局表示,目前已接獲民衆反映多起疑似住宅囤積案件,並啓動跨機關協調機制逐案處理,另基隆市、新北市、臺中市及彰化縣皆已主動洽詢並參考桃園的自治條例制度。
張善政說,若住戶拒絕配合改善,將依規定按次處以3000元以下罰鍰,以確保制度落實。他強調,訂定條例並非以處罰爲目的,而是透過制度化的關懷與協助,支持有需要的市民,並提升整體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打造更安心的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