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基重評「2凍3升」 新屋稅負增

五縣市今年重評房屋標準單價,結果呈現二凍三升;稅基調升主要影響七月後新屋,將在明年五月房屋稅開徵時反映。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葉信菉

房屋稅基每三年評定一次,今年輪到重新評定的五個縣市截至昨天都已完成,臺北市、苗栗縣房屋標準單價確定凍漲,新北市已公告調升,尚未公告的臺中市、高雄市預期也都將調升,五縣市呈現「二凍三升」。

重新評定的稅基適用於今年七月一日後新建、增建、改建房屋,既有房屋不受影響,也就是說,稅基調升代表新屋房屋稅可能加重,將反映在明年五月繳納的房屋稅。

依規定,今年包括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苗栗縣等五縣市應重評房屋標準價格(房屋稅基)。其中臺北市、新北市、苗栗縣皆已公告,臺中市、高雄市已於六月初完成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作業,目前正進行相關流程。

臺北市今年一月完成評定並對外公告,適用明年期開徵房屋稅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房屋折舊率及耐用年數表將不調整,主因二○二三年時已調整新屋標準單價百分之十,參據全國及臺北市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計算調整基期漲幅,僅分別微幅上升百分之二點五八、百分之一點○九。

同時,臺北市調整六十條地段率,異動約一點四萬戶,占房屋稅開徵戶數約百分之一點三,多數房屋不受影響,其中四十三條調升地段率。

新北市四月底也完成評定,以近三年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爲評量基準,成長幅度達百分之十一點四,但爲避免負擔過重,房屋標準單價調升百分之五。地段率共調整一三三條街路,其中調升一三二條、調降一條,影響戶數約九點五六萬戶,稅額增加約一點二億元。

至於臺中市、高雄市則在六月初完成委員會審議,近期公告,預期兩縣市都將調升房屋標準單價;苗栗縣已於六月中公告,房屋標準單價不予調整,但有五十四條地段率將調整。

財政部近年積極督促地方政府調整稅基,依據調整情形是否達標,依序分爲綠燈、淺綠燈、黃燈、紅燈,愈接近綠燈表示與基準年調幅愈高。

今年應調整的縣市中,臺北市、新北市、苗栗縣、高雄市皆列在「綠燈」;臺中市列爲「淺綠燈」。

「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並應依其耐用年數予以折舊,按年遞減其價格,調整範圍則視調整當年實際調查情形提報至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討論決議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