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金童失聯8年 宜檢挨轟輕縱

曾被封爲「房仲金童」的賴冠翟涉嫌以法拍屋投資爲名,吸金高達2億元,受害人遍及宜蘭各界,全案涉及違反《銀行法》、《刑法》詐欺取財、僞造文書與僞造有價證券罪嫌,目前賴位於宜蘭羅東的老家已人去樓空。(吳佩蓉攝)

曾登上理財雜誌、被封爲「房仲金童」的賴冠翟,涉嫌以法拍屋投資爲名吸金高達逾2.5億元,受害人遍及宜蘭各界。案件近日再度開庭,多名被害人痛批,當年涉案金額高達數億元,檢方卻僅以15萬元諭知交保,被告隨即失聯長達約8年,直到今年2月5日開庭,才得知賴男因遭通緝在屏東落網,痛批詐騙龐大金額大卻能輕易獲交保,「根本縱放詐騙犯!」

被害人指出,當年實際受害者超過30人,真正提告者僅23人,許多人包括教師、校長、醫師因顧及名譽或不願曝光選擇沉默,但此案吸金金額高達數億元,令人質疑司法單位當年明顯輕忽。

被害人回憶指出,賴男於民國105年間突然消失、107年遭警方逮捕,但檢方當時並未聲押僅諭知15萬元交保;更令人唏噓的是,當時替賴男繳交保金的女子竟也是被害人,後來驚覺自己被利用替詐騙嫌犯辦理保釋,不禁痛哭失聲。宜蘭地檢署澄清,交保金額是依法條、非以詐騙金額爲標準。

被害人控訴,賴男交保後人間蒸發7、8年毫無消息,令多數受害者心灰意冷,當初成立的被害者羣組也逐漸解散,23名提告者中,只剩6人持續關注案件。

賴冠翟在宜蘭房仲界頗具名氣,曾經營「冠宇不動產」與「冠宇地產開發」,對外主打法拍屋與房地產投資機會,甚至登上理財雜誌分享創業故事,塑造「房仲金童」形象。

檢調查出,賴男以「短期投資、保證高獲利」爲誘餌,與投資人簽署投資契約或開立本票作擔保,誘使投資人投資,非法吸金達2億5619萬9000元。

賴男另涉嫌僞造建物所有權狀、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及支票、本票等文件行騙,甚至化名他人身分持續遊說投資,全案涉違反《銀行法》、《刑法》詐欺取財、僞造文書與僞造有價證券等。被害人坦言對追回款項已不抱希望,只盼法院能重判,還被害人一個公道。全案26日將再度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