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惡男砍死鄰居夫妻二審判2個死刑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涉嫌殺死鄰居夫婦的吳龍滿,死刑獲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高雄65歲男子吳龍滿,2023年間因嫌樓上鄰居一家太吵,竟闖入鄰居家中,在2名幼童面前殺死其父母,一二審均重判他2個死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爲案情有重新調查必要,另外也需要鑑定吳男的精神狀況,因此將死刑判決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本案發生於2023年9月15日上午7點多,住在高雄苓雅區某大樓13樓的吳男,因不滿14樓羅男夫妻一家長期發出噪音,持預先買好的水果刀從逃生梯上樓。當時羅男的妻子蔡女,正要帶2名兒子出門上學,吳男上樓後直接闖入屋裡,當着2名男童面前,持刀朝蔡女砍殺5刀;又走進主臥室,將正在睡覺的羅男刺砍8刀,刺擊過程中還有扭轉刀械情形,下手相當兇殘,導致蔡女、羅男傷重當場死亡。
2名幼子驚慌失措,目睹父母遭人殘忍殺害,隨即逃到大樓管理室求救,全案因此爆發。吳男隨後遭逮捕,檢方提起公訴後,一審高雄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一致決將吳男判處2個死刑。案件上訴第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年1月間駁回上訴,維持2個死刑。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爲,一審並未認定吳男殺人動機,但二審卻認定吳男懷疑是樓上住戶發出噪音,而稱吳男爲預謀殺人,此部分與卷證資料不符。此外,最高法院也認爲還有必要再對吳男做精神鑑定,以符合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的要求。故此,最高法院撤銷二審的死刑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