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母拿毒煙燻幼女 害發育遲緩「下場出爐」

臺中地院日前針對一起母親在幼女面前施用毒品案審結宣判。(資料照片)

臺中1名母親長期在未滿2歲的幼女面前施用毒品,導致女兒體內檢出極高濃度毒品反應並造成發展遲緩。臺中地院日前偵結起訴,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2年2月。

判決指出,民國110年1月出生的幼女,自民國110年10月起至111年11月止,長達1年多的時間,被母親帶往臺中潭子及嘉義等租屋處。被告與同居人多次在密閉室內燒烤甲基安非他命與海洛因,完全不顧幼童在場,更未將其帶離。警方與社工於111年11月尋獲母女並安置後,才透過毛髮檢驗揭穿這起令人髮指的虐童慘案。

醫學鑑定結果令人震驚,中山醫大附設醫院報告顯示,年僅1歲多的幼童體內,毒品成分濃度竟與一般成人「近乎成癮」的數值無異。這種高濃度的化學暴力已嚴重阻礙甲童的身高、體重增長,並對腦部神經發育造成不可逆的損害,經嘉義基督教醫院心理衡鑑,證實幼童已出現明顯的發展遲緩現象。

臺中地院審理後認定,被告黃女曾有毒品前科且屬於累犯,身爲主要照顧者卻貪圖施用毒品之愉悅,消極容任幼女受害,構成刑法不純正不作爲犯。法官審酌被告坦承犯行之態度,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2月,雖檢察官另以使人施用毒品罪起訴,但法院認定主觀惡意不足而未成立該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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