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民選適用國籍法 陸配參政權死亡?邱垂正:仍可應考服公職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21日出席「2025當代中國研究國際研討會 國際新秩序下的中國治理」開幕致詞。(陳君碩攝)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20日回答媒體詢問,內政部祭出《國籍法》是否會造成陸配參政權實質死亡,他表示「目前很可能就是這樣的結果」。陸委會主委邱垂正21日進一步說明,陸配的參政權,仍有應考服公職的權利,但涉及民選公職,就需適用其他法律,就是現在的「國籍法」。

邱垂正21日出席「2025當代中國研究國際研討會 國際新秩序下的中國治理」開幕致詞,離開研討會後接受媒體訪問。

兩岸條例21條指出,「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爲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對於陸配的參政權是否真的「實質死亡」,邱垂正表示,兩岸條例21條有相關規定,也有很多人循此擔任公職。不過他強調,參政有兩種,一種是應考試服公職,但是《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有一個除外條款,擔任民選公職人員,在任職之後就要適用其他的法律,就是其他主管機關按照現在的國籍法,所有的國民擔任公職,不得擁有雙重國籍,更不得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

他表示,尊重內政部主管機關的解釋,至於有沒有修法的必要,還是要凝聚社會共識。

他強調,國籍法不是針對中國大陸,很多國家的國籍是不能放棄的,譬如阿根廷、烏拉圭、摩洛哥等,都不能放棄國籍。

他還稱,國民如果要參政,也是受到國籍法的限制,也不是針對中國大陸,「所以這個需要社會的共識。這個部分我想我們社會可以多一點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