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修法 計程車行禁收牌照費

免費的計程車牌照被喊到35萬元,交通部將修法遏止歪風。圖爲松山機場外進出航站的計程車。記者陳正興/攝影

駕駛若要取得車牌合法行駛計程車需先「靠行」,卻因縣市政府未定期檢討合理牌照數量,原本免費發放的車牌被炒成有價市場,甚至傳出一面車牌高達卅五萬。交通部昨預告修法,禁止車行巧立名目不當收費,且應退還超收款項,違者最高罰九萬,甚至停止部分營業和廢照,最快八月上路。

在計程車車牌規範修法後,公路局發放出近十一萬張牌照,目前全臺計程車牌照量約十萬張,已掛牌九點三萬面,其中車行掌握的空車牌數有近六千面。

交通部先前接獲多起駕駛人陳情,有計程車行向駕駛不當收費高額掛牌費,尤其以臺中最爲嚴重,甚至傳出一面車牌高達卅五萬元。

經與相關利害人、團體、專家學者研討後,交通部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汽車運輸業審覈細則」及「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明訂收費基準、禁止收取牌照費,違者可罰九千元至九萬元,甚至停止部分營業和廢照。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鬍廸琦說,此次修正草案增訂車行營運禁止行爲,包含收取未經覈准及契約未約定費用,要求駕駛向指定對象購車、貸款及保險,對未加入特定車隊之駕駛差別待遇,契約存續期間逕行收回牌照。

費用恐被轉納入行費 民團:修法也是白修

但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章指出,北部車行多守規矩,行費有統一標準約一二○○至一五○○元,但中南部收費較高且無統一標準,行費落在二千至三千元不等,且多強制駕駛需加入地方車隊,每月又要多出一至二千元費用,南北駕駛光繳交車行費用,就相差三五○○元,若加上牌照費,費用更加驚人。

劉鴻章表示,就算交通部修法禁止車行收取牌照費,車行也恐將其費用全轉納入行費中,「修法也是白修」,認爲除了中央修法之外,地方政府也要硬起來幫助計程車駕駛,確實檢討牌照數,以及處理不當收取牌照費車行的問題,才能讓法規真正起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