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化療有風險 須慎選病人

面對三班護病比壓力及病房緊缺,衛福部預計下半年推動「在家癌症治療」,病友團體多認爲是好的方向,但癌症患者化療後可能出現副作用,需有完整流程和配套,此外,金管會也應完善醫療險,免得病患無法獲得理賠。(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規畫下半年推動居家化療,全癌別適用。醫界表示,居家化療能減少不必要的住院,但居家化療有風險,須嚴格篩選病人,確認體能好、共病少、經至少一次院內療程,再轉居家。輸注藥物不像打點滴那麼簡單,若有滲漏、破裂,可能導致急性反應、過敏反應,必須有很好的衛教才能做到。應給予病人和醫師選擇的權利,希望這是鼓勵政策,而不是強迫大家都得這麼做。

臺灣癌症基金會執行長張文震說明,目前「5-FU」藥物已可在家進行,包括大腸癌、膽管癌、食道癌、胃癌等患者,不用爲了連續點滴而住院,不過,有些化療危險性高,尤其發泡性類藥物很「毒」,不適合在家執行,另時間因素也是一項考量,若輸注時間僅半小時,回家打的意義不大。

亞東醫院副院長洪芳明表示,居家化療應從低風險的癌症病人、低風險的藥物開始做。國際上判斷「適不適合」,主要看的是風險分層。其中,體能狀態是最重要指標,而共病負擔越高,越不適合。年齡不是重點,癌症是否早期也不是決定因素。

洪芳明說,一些化療藥物會導致白血球下降、肝功能異常、腎功能受損、心臟功能下降、神經病變,這在口語上會稱之爲「毒性」,代表的是可能的併發症和副作用。他建議從毒性低的治療方案開始做起,並確認病人是否耐受,病人應至少完成一次院內療程,確定沒問題,再轉居家。

除了這些條件,洪芳明提醒,醫院也要考量病人到醫院的距離長不長。在家期間,必須透過穿戴式裝置監控血壓、呼吸、心跳、血氧,突發狀況發生時,也須有人到府或視訊追蹤。

萬芳醫院安寧病房主任、血液腫瘤科醫師張家侖說,居家化療有風險,輸注藥物時若有滲漏、破裂,可能導致急性反應、過敏反應,必須有人及時處理,不是像打點滴那麼簡單。醫院對化療藥的潑灑有一定的標準流程,要隔絕接觸、用漂白水清洗,甚至要穿防護衣,在家執行非常困難。

若化療藥滲漏在皮膚底下、肌肉層,不同藥物的處理方式不同。張家侖說,一些藥物要儘可能回抽,有些要冰敷、熱敷,需要很好的衛教系統,護理師要撥出時間衛教有難度,政府需提供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