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採礦石汙染環境 宜蘭縣府允諾「礦石稅」回饋地方當建設基金

開採礦石容易造成環境污染,宜蘭縣政府允諾修改自治條例,以「礦石稅」回饋地方當建設基金。圖/翻攝自議會直播系統

宜蘭礦石開採主要集中在大南澳地區,縣政府訂定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每公噸收取30元稅收;縣議會今天進行礦石開採及課稅專題報告時,議員質疑每公噸收稅30元太低,同時也要求把部分稅收回饋給地方充實建設。縣府同意朝回饋的方向修改自治條例,順利的話民國116年可以回饋地方。

宜蘭縣共有22家礦業公司,採礦種類包含大理石、白雲石、瓷土 礦、滑石礦、金礦、水晶礦、銀礦、硫磺礦、銅礦等9大類,其中以大理石與白雲石爲大宗共16處,地點以南澳鄉及蘇澳鎮爲主,員山鄉及頭城鎮也有少部分。

宜蘭源於101年起開徵特別稅,每噸5元、104修訂10元、112年30元,相較於花蓮縣每公噸收取50元,宜蘭偏低。縣議員遊吉祥及陳福山今天都質疑宜蘭爲何收這麼便宜?可以調高嗎?礦車載運常造成道路損壞維修怎麼辦?30元夠開銷嗎?縣府拿稅收做了什麼稽查工作?

宜蘭縣今年礦石開採數量114萬8549公噸,開採面積11萬5612平方公尺,特別稅徵收3676萬餘元。縣議員孫湯玉惠指出,礦石開採嚴重擾動山林、河川、土地,對環境影響很大,礦石車進出也容易造成揚塵及震動等污染,對居民的生活造成影響,必需討論建立回饋金機制。

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宜蘭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於民國116年1月到期,明年重新研訂內容時,可以檢討是否把回饋金納入,回饋給公所做爲地方建設基金;縣政府工商旅遊處說,礦場環境的把關稽查主要是中央權責,縣府也會派員陪同前往掌握狀況,避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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