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婦癌名醫涉下藥性侵女業務逃加拿大 一審判6年9月

▲婦癌名醫鄭文芳(左)涉犯性侵案,棄保40萬元逃亡加拿大被通緝,去年(2025年)被遣返回臺移送臺北地院歸案,羈押至今。(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婦癌名醫鄭文芳被控與藥廠、金融業女業務員聚餐時,涉於酒裡摻藥迷昏女方後性侵,有4人出面舉發,鄭男被起訴涉犯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棄保40萬元潛逃加拿大,去年(2025年)10月被押解回臺、羈押至今,臺北地院審結,今(12日)判鄭6年9月徒刑,可上訴。

鄭文芳是國內婦癌權威,擁有醫學博士學位,曾獲中華民國癌症醫學會傑出研究獎、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2023年3月間,鄭男時任臺大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被1位藥廠女業務員指控涉嫌酒後乘機性交,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證據不足,2024年初不起訴處分鄭男。

隨即有3位金融業女業務員向立委陳情、對鄭文芳提告並開記者會,控訴鄭男於2020年、2021年間,以請教金融商品爲由,分別約她們到居酒屋聚餐,她們喝下紅酒頭暈無力。

其中1人當場奮力抵抗鄭文芳侵犯,另2人醒來各在臺大實驗室或飯店房間,3女批臺大醫院無視多人投訴,放任鄭男爲非作歹。

北檢2024年4月指揮警方搜索鄭文芳住處與辦公室,鄭到案訊後交保40萬元,否認涉嫌性侵,辯稱因女方酒後疲累,他協助就近找地方休息,檢方認定鄭男在酒裡摻入不明藥劑,企圖趁3女昏迷時侵犯,2024年11月起訴鄭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

後來鄭文芳棄保潛逃,爲丈夫具保的鄭妻也說找不到人,北院去年6月9日裁定沒入40萬元保證金,併發布通緝,鄭男去年10月在加拿大落網,同月21日被刑事局押解返臺歸案,北院當天開庭調查,裁定羈押3個月。

監察院2023年調查鄭男被藥廠女業務員指控事件,促請臺大醫院檢討改善未積極查處與落實防治等缺失,臺大醫院同年底不續聘鄭男,對於鄭男畏罪棄保潛逃行爲,時任臺大醫院院長吳明賢公開痛批鄭無論身爲醫師或老師,都做了最壞示範、是「醫界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