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NONO遭控「侵犯按摩妹、女粉絲」 一審判無罪!

▲NONO性侵按摩妹、猥褻女粉絲!檢批「毫無悔意」求重刑,士院今宣判。(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被控利用藝人光環,長年對多名女子伸出狼爪。其中,NONO涉嫌在2011年至2013年間,分別對一名按摩會館女員工及一名女粉絲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後,士檢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院今(13)日上午11時宣判,NONO無罪。

NONO於2011年至2013年間,前往北市中山區一家時尚生活會館消費時,選了一名女服務員提供按摩服務。未料NONO竟在服務過程中突然起身露出生殖器,並憑藉身高與體型優勢將女方壓制在美容椅上,強行性交得逞。

另外,2011年12月,NONO因一名女粉絲在社羣平臺對其節目影片按「贊」而主動搭上線,隨後駕駛白色賓士至北市松山區載女方外出。當女粉坐上副駕駛座後,NONO竟突然伸舌強吻,並以手揉捏其胸部,強制猥褻得逞。這兩名被害人直到2023年臺灣爆發「#MeToo」運動,才受鼓舞勇敢發聲揭發惡行。

此案原本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但2名被害人不滿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爲偵查不完備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重啓調查後,認定NONO涉犯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罪,於去年8月偵結起訴。

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批,NONO身爲知名藝人卻不思自重,對被害人身心造成莫大傷害,且犯後態度迴避、毫無悔意,因此建請法院審酌從重量刑。

此外,NONO先前另遭控對6名女子伸出狼爪,士林地院審理後,僅認定他對首名發文揭露惡行的小模性侵未遂,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該案經檢方與NONO雙方上訴後,高院已於上月(4月)23日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