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彈劾案立院5/19表決 律師轟鬧劇:憲法實務上不可能彈劾
▲藍白彈劾總統賴清德。(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立法院朝野各黨團今(24日)協商後達成共識,同意在5月19日上午10時,進行賴清德總統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藍白不敢倒閣就是不敢面對最新民意,但彈劾須經過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藍白只有過半席次,在憲法實務上不可能彈劾總統,藍白註定要負起「大彈劾大失敗」憲政鬧劇的政治責任。
黃帝穎表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民衆黨立法院黨團去年不滿閣揆不副署,卻賴清德總統提出彈劾案,立法院今排定賴總統就職滿2週年的前1天、5月19日10時進行賴清德總統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
黃帝穎說,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對於閣揆的不信任案,門檻只要二分之一委員同意,行政院長就必須在十日內提出辭職,如果藍白要讓閣揆負起「不副署」的政治責任,藍白過半提起倒閣,行政院長就會去職,但藍白明顯害怕倒閣後的解散國會、害怕面對最新民意,因此提起彈劾總統轉移不敢倒閣的心虛。
黃帝穎指出,但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彈劾須經過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藍白只有過半席次,在憲法實務上不可能彈劾總統,藍白註定要負起「大彈劾大失敗」憲政鬧劇的政治責任。
▼律師黃帝穎。(圖/記者湯興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