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濃大峽谷不法所得估逾2.4億 環境部:一條龍式違法產業鏈
高雄美濃地區營建廢棄物非法回填案震驚社會,經檢警調環查緝平臺查獲高雄市4家運輸公司所屬車輛,載運營建工地產出的廢土及未經處理的營建廢棄物,勾結土資場開立不實的供土證明給運輸公司,讓運輸公司自營建工地直接載運到美濃地區棄置,不法所得估計約2億4340萬餘元。
環境部表示,環境管理署監控美濃地區盜採土石回填營建廢棄物案地,發現除了部分車輛爲廢棄物清除車輛外,另外有一般運輸公司所屬車輛載運廢土及營建廢棄物到現場回填,經深入調查後得知有專業的廢土清除集團包辦從建築物拆除或地下室開挖後產出廢土及營建廢棄物的清運、棄置、文件及申報的一條龍式違法產業鏈。
環境部指出,廢土清除集團掌握營建工地拆除或開挖的時程,機動性的聯合調度砂石車至營建工地載運,並與美濃地區盜採土石集團串聯,當盜採土石的坑洞成形時,廢土清除集團就調度砂石車將營建廢棄物直接載運到坑洞回填,再由盜採坑洞現場人員收集砂石車所繳交的單據,夥同土資場開立不實入場處理聯單或供土證明,作爲後續營建公司向環保單位申報營建廢棄物去處及向工務單位申報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營造出虛幻的廢棄物已妥善處理及營建剩餘土石方供需平衡的假象。
環境部表示,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告發,並認定涉犯同法第46條第4款刑責,公司涉犯同法第47條刑責規定。橋頭地檢署偵訊後起訴8人後,其中5人羈押中,並依同法第47條追究法人責任,另緩起訴6人,查扣犯罪工具灑水車1臺及挖土機3臺,不法所得估計約2億4340萬餘元。
圖爲高雄美濃大峽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