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包租代管混充 社宅政策倒退嚕
(圖/本報系資料照)
新年伊始,賴政府的住宅政策就腰斬,社會住宅興建目標從選前承諾的13萬戶下修爲4萬戶,內政部不承認跳票,宣稱將以「包租代管」作爲「可移動社宅」,達成社會住宅的理想。政策做不到,內政部卻宣稱「務實調整」,不敢承認而冒名頂替、魚目混珠。
社會住宅政策的核心是去市場化,居住者或買、或租,或者同時接受租金補貼,房東可以是國家、私人或住宅合作社,但價格不仰賴商業機制決定,房源穩定、居住穩定、不需常常擔心會被趕走,這纔是社會住宅。最重要的是住宅資源公共化,政府來決定房客,不是房東來挑,把資源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
社會住宅是社會政策,負有制衡市場機制的任務,但臺灣的包租代管卻變成自由市場。這套抄自日本的代管制度運行基礎是商業機制,以謀求利潤爲目的,而不是由國家履行民生責任,有社會福利的功能。社宅可以出租,包租代管也是租,所以內政部就說包租代管也是社宅,如同說貓有腳,狗也有腳,所以貓是狗。秦朝權宦趙高指鹿爲馬,只是一人之言,現在內政部從部長到文官如此發言的,有好幾位。
趙高說謊不臉紅,擁立秦二世也逼死秦二世;賴清德要小心了,當官員無良無下限時,反噬君上當然也做得出來。
社會住宅除了是社會政策,也是基礎建設,如同馬路鋪柏油。政府鋪柏油不是爲了要在大街小巷都收過路費,也不爲了建設自償;政府的回收在於路通物暢後,向產業收稅、向勞動者收稅。
時代力量批評政府以財源、土地爲藉口,爲住宅政策倒退而辯護,一針見血講到賴政府的問題。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批判:「針對購買市地重劃保留的3%至5%土地,內政部明明編列了預算,準備向地方政府購地蓋房,結果這筆預算竟然被行政院打槍退回,理由是覺得跟地方買地太貴、成本效益不足。」
政府施政優先順序見於預算的分配,當政府挖東牆(社會住宅)去補西牆時,原因之一,可能是表明了社會住宅可以犧牲;二是有心無力,施政失敗,無能面對預算、財源等基本必備事項。到底是放棄了社會住宅?還是無能?賴政府不能閃爍其詞,更不能推諉責任。
若說13萬戶下修爲4萬戶是務實調整,爲何前總統蔡英文執政時一直以12萬戶爲目標,沒因爲「務實」而下修,而賴清德一執政便腰斬再腰斬?當過行政院長的賴清德,競選時高喊的目標,當時心知肚明只是拿口號來騙票?
包租代管當然有潛力成爲社會政策,但前提是以居住權爲考慮,把房子租給有需要、被租屋市場排擠的弱勢者、單親家長、高齡、低收入戶,房東不能壟斷選擇房客的權力;包租代管在臺灣,現實運作的結果,在商業機制上,國家扮演房東與條件好的租客之仲介,因此弱勢者、年輕人只能住在不符合其需要的住宅,例如高齡者獨居在無電梯公寓。
要把包租代管做爲社會住宅的一環,必須把部分的租屋市場公共化,如同社會住宅就是把部分的住宅公共化,將社會住宅與商業機制區隔。賴政府拿國家扮演商業仲介的包租代管混充社會住宅,是民進黨住宅政策的倒退。
臺灣走過「國民住宅」、「合宜住宅」的道路,表面上是處理民生議題,本質上仍只是房地產政策而非住宅政策。蔡英文政府執政,清楚社會住宅與房地產的區隔,各黨執政的地方政府也戮力推行,現在賴清德上臺,魚目混珠,打破了經過幾十年好不容易建立的社會住宅政策。(作者爲淡江大學政經系全英文學程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