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爆掉」硬上前女友閨蜜害她遭網暴 惡男判3年7月

▲閨蜜和男友分手,女大生受邀去閨蜜男友家聊心事,慘遭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女大生小美(化名)得知閨蜜和楊姓男友分手,受楊男邀約到他家關心、聊心事,卻慘遭楊男掐脖、打巴掌和性侵,事後楊男還自爆與小美髮生性關係,導致其他友人誤認小美爲第三者,將她個資公佈在網路上霸凌,造成二度傷害,小美忍無可忍,將楊男告上法院。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判定楊男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7月徒刑。可上訴。

小美控訴,她透過閨蜜認識楊男,並從臉書得知楊男和閨蜜分手,2023年3月4日深夜11點,她原本只是想關心他們一下,才受邀到楊男住處門口談心事,沒想到抵達後,楊男卻說會聊很久,要她進來談,一進房就抱住她,小美也以爲楊男只是失戀難過,接着楊男表示希望以小美做爲橋樑,幫他和女友複合,進而要求小美今晚留宿家中,情勒說「不知道晚上如果只有我一個人的話,我會做出什麼事」,讓她擔心楊男若出事她需負責。

小美說,後來楊男把她叫去牀邊,不管她說「我不要」、「我不想」,強行脫衣並對她掐脖子、甩巴掌,性侵得逞,過程楊男一直問她「想不想做愛」,經她不斷掙扎抗拒,最後楊男才罷手。

事後小美怕別人看輕她,不敢去驗傷報警,聽到楊男再度邀約她到家中,也只能推託不敢直接拒絕,害怕楊男對外說出她遭性侵一事。然而楊男果然向前女友自曝和小美髮生性關係,導致小美被網路霸凌,不僅被公開個資,還說她睡了朋友的男友、當小三,導致她身爲被害人,連出門都要遮遮掩掩。

小美不堪受辱,於同年4月2日傳訊給楊男質問「那天的情況明明是你硬上我,敢做敢當行不行」、「啊到底怎麼流會流成我騎你??」、「我現在變成她那邊所有人的攻擊對象^-^」,楊男表示「那天爆掉」、「抱歉」,小美認爲楊男沒有想替她澄清的意思,憤而將楊男告上法院。

全案審理時,楊男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但法官認爲小美指證歷歷,且楊男被質問性侵時,不但沒有澄清,反而向小美道歉,而小美事後也出現自傷、無法上學和工作等情形,被網暴後更需要戴口罩和帽子遮掩才能出門,有顯著創傷反應,綜合相關證據後,判定楊男犯行屬實,依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7月徒刑。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