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LaLaport威秀影城冒煙 北市罰17萬將專案稽查

南港LaLaport。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南港LaLaport威秀影城日前冒出陣陣濃煙,臺北市消防局派員檢查確認廣播設備被關閉,依法裁處5萬元;建管處也針對商場自動防火卷門無法正常作動,開罰業者12萬元。

消防局表示,爲持續強化公共安全,本週將會同建管處針對LaLaport商場進行跨局處公安與消安專案稽查,確保消費者安全。

臺北市警消17日下午獲報,南港區經貿二路的南港LaLaport 5樓威秀影城冒濃煙,消防員到場發現未起火,疑爲爆米花機器短路釀禍,經協助機器降溫,解除狀況。

臺北市消防局今天透過文字迴應,案發後經消防局派員至現場檢查,確認廣播設備被關閉,依法裁處LaLaport最重新臺幣5萬元罰鍰。

針對LaLaport商場自動防火卷門無法正常作動,因涉違反建築法,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已開罰業者12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王欣儀透過質詢資料表示,此案發生時就有大批民衆在網路與現場反映根本沒聽見警報與廣播,經建管處今天進行公共安全動態稽查,證實5樓電扶梯上升入口處的自動防火卷門無法正常作動,涉違反建築法。

王欣儀說,消防局當時卻對外提及火警警報、廣播皆有啓動,現場民衆卻反映未聽見,顯示市府局處在第一時間缺乏實質查證機制,通報流程有瑕疵。

她表示,從民衆影片發現,案發當時早已煙霧瀰漫,但影城員工卻還詢問客人要買何種口味的爆米花。消防局應即刻檢討內部行政通報及查證責任,未來更應落實實質查覈機制,避免再次發生資訊回報與現場實況不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