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放寬企業併購規則

歐盟宣佈改革企業併購規範的計劃,鬆綁部分限制,以打造能與美中企業巨擘競爭的大型本土企業,爲20年來首次對併購政策進行重大調整。

這項新準則包括,歐盟將給予企業能有機會在歐盟展開調查前,先說明在併購之後的效率好處,涵蓋創新、永續及韌性,說明這些交易的優勢與合理性,以補齊監管當局傳統較聚焦消費者傷害與降低競爭的論點,若企業陳述的效率所帶來的長期益處至少能抵銷傷害競爭的衝擊,歐盟可望有條件批准。

企業也須證明這些益處能強化其能力,或是有增加投資、或打造新產品、改良產品或服務、改善產品分配的誘因,但這個門檻可能很高,因爲監管當局預料將持續聚焦潛在漲價對消費者的傷害、以及對競爭對手的影響。

另一項新提案是監管當局不會介入涉及新創公司或研發計劃、且可能加強競爭的交易,但不包含相關市場的龍頭企業、或被歐盟數位市場法納爲「守門人」(例如美國科技巨擘)所提起的交易。

歐盟執委會警告,大型科技公司在收購主要從事研發的新創企業時,將無法以所謂提振創新的主張,爲交易辯護。

歐盟執委會這些提案將啓動公衆諮詢程序,截止日爲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