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留才 澎湖促修久任獎金制度

澎湖縣政府率先向中央倡議修正《公立學校教師獎金髮給辦法》規定,盼放寬澎湖一、二、三級離島學校間,教師及校長因正常調動或遴選,其年資得以並計計算。圖爲臺灣最西花嶼國小畢業生與教職員合照。(老師黃國揚提供/許逸民澎湖傳真)

現行《公立學校教師獎金髮給辦法》規定,偏遠地區學校教師須於同一所學校連續實際服務滿8年,才能請領久任獎金,但相關規範與離島教育現場實務需求仍有調整空間,引發基層反映制度有檢討必要。爲此,澎湖縣政府率先向中央倡議修正制度,希望完善離島教育留才機制。

爲使制度迴歸鼓勵教師投入偏鄉與離島,澎湖縣政府今年1月30日即向教育部長鄭英耀提出建議,盼針對澎湖一、二、三級離島學校間,若屬正常調動或遴選等非教師個人因素,其服務年資可採並計方式認定,以兼顧制度公平與離島教育實務需求。

縣府並指出,透過年資並計的認定方式,可使更多長期服務離島教育體系的教師,符合久任獎金請領條件,進一步提升制度的鼓勵效果與留才誘因。

鄭英耀隨後指示國教署研議修正方案,積極迴應地方需求。今年4月13日鄭英耀也親自前往澎湖訪視學校,瞭解學生學習及離島教育現況,並向地方教育界說明久任獎金制度修正方向,希望讓制度更貼近離島教育現場需求,進一步促進偏鄉與離島教育均衡發展,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澎湖縣政府表示,感謝教育部重視離島教育發展,也感謝立法委員楊曜長期協助向中央爭取離島教師權益,並於今年再次召開協調會議,促成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制度改善。

縣府指出,未來將持續追蹤相關修法及配套措施進度,盼建立更符合離島的制度環境,鼓勵優秀教師留任離島,爲離島學童提供更穩定且優質的教育資源,完善離島教育留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