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養豬場「違法養百豬」還跨縣市收廚餘 縣府開罰43萬

▲屏東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於4月7日,在九如鄉查獲一處非法養豬場。(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於4月7日,在九如鄉查獲一處非法養豬場,林姓業者在未取得牧場登記的情況下違法飼養百頭豬隻,更跨縣市收運餐廳廚餘餵食。儘管非洲豬瘟檢測爲陰性,但其違規行爲已嚴重威脅我國「三大疫病非疫國」之防疫成果。縣府依《動傳條例》、《飼料管理法》及《畜牧法》多法並罰,對該場開出共計43萬元的重罰。

屏東縣政府聯合稽查單位於4月7日晚間接獲通報,查獲九如鄉林姓養豬場違法喂飼廚餘情事,且該場未具畜牧場登記及飼養登記證,卻飼養約100頭豬隻,屬非法養豬場。

該養豬戶同時從事廚餘清運業務,自高雄市及臺南市餐廳收運廚餘後轉作飼料使用,現場查獲蒸煮槽內含動物性廢渣與廚餘,經清點存有豆渣13桶、吐司邊2桶、麪包1桶及廚餘7桶。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主動採集廚餘及2次豬隻血液檢體,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皆爲陰性,確認無疫病傳播風險,現場立即開立移動管制書,啓動畜牧場與周邊道路清消,以防堵疫病擴散風險。

依現行法規,未具畜牧場登記及飼養登記證者,僅能飼養20頭以下豬隻,飼養199頭以下小型養豬場亦不得使用廚餘餵養,該養豬戶違規使用廚餘餵食豬隻,已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20萬元及違反《飼料管理法》裁處20萬元,另未具畜牧場登記及飼養登記證則依《畜牧法》裁處3萬元,共計裁處43萬元。

屏東縣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呼籲,我國甫於4月6日獲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可恢復爲非洲豬瘟非疫區,併爲亞洲唯一同時維持非洲豬瘟、口蹄疫及傳統豬瘟三大疫病非疫狀態之國家,防疫成果彌足珍貴,請業者務必遵循規定,切勿違規使用廚餘喂飼豬隻。縣府將持續強化跨機關聯合稽查,對於違規載運及喂飼廚餘之行爲,絕不寬貸,杜絕防疫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