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早點去關!NONO性侵案二審判2年6月 高檢署不上訴

▲ NONO陳宣裕二審遭判刑2年6月,檢方不上訴,希望他早日發監執行。(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黃哲民、吳銘峰/臺北報導

藝人NONO(陳宣裕)爆發性侵案件,高等法院日前認定他僅犯下一次性侵未遂罪,維持一審判決的有期徒刑2年6月。對於高院的判決,高等檢察署指出,高院判決無罪的部分,因無符合《速審法》上訴第三審的理由,所以不上訴;至於高院有罪的部分並無違誤法令,因此檢方不上訴,希望判決早日確定,NONO儘早發監執行。

本案因#Metoo事件發燒後,2023年5、6月間也延燒到演藝圈。直播主網紅「小紅老師」,當年6月間宣稱集結20名遭NONO侵害的被害女子,向檢方提出告訴,NONO因此被網友稱爲「最骯髒B咖」藝人。全案陸續有被害人提告,最後由士林地檢署偵辦其中7名被害人部分。士檢於2024年5月間偵查終結,認定NONO共侵害6名被害人、涉犯7個罪名,提起公訴。

但士林地院一審審理後,僅認定NONO在2011年於綜藝節目中認識一名女子,他向女子要電話號碼後,提議開車送女子返家,卻將女子載至大稻埕河濱停車場,欲性侵女子遭抵抗而未遂。由於女子事後向親友轉述,親友明顯感受到女子情緒起伏,因此法院僅認定本次犯行成立,將NONO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其餘犯行皆判處無罪。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上月底也維持相同認定,仍認定NONO僅犯下「強制性交未遂罪」;並考量原審已經審酌各項事由,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量刑並無違誤。至於一審無罪的部分,高院也指出,因爲犯案時間太久,許多跡證均已滅失,難以定罪,所以仍維持無罪。

高等檢察署收受判決後,審酌一二審均無罪的部分並無《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可以上訴第三審的理由,故此,這部分檢方不上訴第三審。另外NONO二審遭判刑2年6月的部分,高檢署認爲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情事,所以檢方也不上訴。高檢署最後補充,檢方不針對本案上訴,希望本案判決早日確定,以利執行,讓NONO早日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