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蟲劑噴臉、火燒手指...摩鐵喂毒SM凌虐2男 惡男竟辯「打鬧」

▲男子在摩鐵縱火又對2友人喂毒凌虐。(資料圖/民衆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男子前往彰化某摩鐵內,以性虐待、噴殺蟲劑捆綁等手段凌虐2友人,不僅供毒品、毆打甚至兩度縱火,造成被害人吸入性傷害與燒燙傷,還辯稱被害2人是「自願」施用毒品,衝突僅屬「打鬧過程」,否認強制凌虐,但法官不採信,依傷害、轉讓禁藥、無故攝錄性影像及放火未遂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判決指出,112年10月底,被告約「大明」入住該摩鐵。先轉讓甲基安非他命供A男施用,隨後因口角衝突,竟持皮帶、延長線毆打,並以牀單、膠帶將其雙手捆綁。事後又邀約「大雄」到場,同樣提供毒品並施以暴力。

▲男子在摩鐵縱火,消防緊急滅火。(資料圖/民衆提供)

過程中,被告不僅朝「大明」以打火機燒傷手指、持殺蟲劑噴灑其臉部,還用延長線及牀單勒住頸部,甚至將塑膠袋套住其頭部。更離譜的是,還強行拍攝兩人全裸跪姿的性影像,傳送給友人觀看,還稱:「你看他說話不老實,所以我在教訓他。」

隨後被告在牀墊上噴灑含易燃物質的情趣用品,以打火機點火引燃,經其他2男撲滅後,又將牀單綁在天花板冷氣機橫杆點火,火勢迅速延燒至地板、棉被、枕頭及冰箱,造成裝潢燻黑。大明因此受有呼吸道損傷、燒燙傷及勒傷;大雄則有一氧化碳中毒與頭部撕裂傷。所幸旅館人員及時報警,消防隊迅速撲滅火勢。

▲男子在摩鐵縱火又對2友人喂毒凌虐,檢警調查。(資料圖/民衆提供)

法院審理時,被告辯稱施用毒品是雙方合意,捆綁僅是「綁得很鬆」的打鬧過程,否認將人壓入水中、吊起或強迫吃剩菜等行爲。但法官根據被害人證述、監視器畫面、醫院診斷證明及扣案的8個打火機與手機等證據,認定蔡男涉犯傷害及毒品等犯行明確,判處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2年2月。扣案打火機及手機均沒收,全案可上訴。

▲男子在摩鐵縱火又對2友人喂毒凌虐。(資料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