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手足特留分 立委提三方向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1)日審查立委提案修法刪除手足特留分,法務部認同修法方向,但認爲配套應完善,最終條文保留送出委員會,後續須朝野協商。立委提案共分爲三方向,法務部建議,應考量不同個案情況適用公平性,設計周全配套。

立委提案三方向包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同時刪除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特留分、有條件調整兄弟姊妹特留分。首先,多數立委提案刪除手足特留分規定,法務部對此建議,應考量不同個案情況適用的公平性,採取相關配套。

第二,賴士葆等16位立委提案除刪除手足特留分外,並同刪除「祖父母特留分」。法務部表示,相關外國立法例,父母及祖父母等直系血親尊親屬,多仍有特留分規定,且個案上,祖父母實際繼承情況應爲少數,認爲沒有必要特別刪除。

第三,林德福等31位立委提案有條件調整手足特留分,修正爲「曾有扶養被繼承人事實,或繼承人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被繼承人扶養者,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爲其應繼分三分之一」。法務部認爲,各款繼承人中,若僅有兄弟姊妹須符合要件才能獲得特留分,恐有公平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