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監管量能不足 公衛師籲推「食安簽證」
極端氣候增加食安事件的發生率,國內推行公共衛生師多年,但職缺有限,臺北市公衛師公會理事蔡秉兼建議政府,建立「食安簽證制度」,由公衛師等專業人員協助食安監督,降低食安風險,行政院政委陳時中指出,不反對推動食安簽證制度,但推行後仍發生食安事件,簽證人的責任歸屬等都需釐清。
全臺約有四十七萬家食品業者、十六萬家餐飲業者,但目前僅有約七百名稽查人員監督食安,等於平均每人要稽查近千家業者,監督量能明顯不足。
蔡秉兼表示,從寶林茶室到黑心大腸事件,暴露現行食安管理的漏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雖設計三級把關制度,包含業者自主管理、第三方驗證、政府稽查,但在現行餐飲業大缺工的情況下,自主管理往往流於形式,而第三方驗證與分級標章,業者的參與率不到百分之六。
二○二○年,臺灣通過公共衛生師法,明確賦予公衛師規畫、推動與評估食品安全管理的職能。另外,全臺已有超過二六○○名食品技師具國家證照,卻未被納入制度性管理體系。蔡秉兼建議推動「食安簽證制度」,讓公衛師與食品技師確認業者衛生管理計劃與作業流程,以防堵風險。
陳時中說,不反對推動「食安簽證制度」,但現階段會面臨兩大挑戰,一是「人才培育不足」,目前多數公衛師與食品專業實務仍有落差;二是「責任歸屬不明確」,若推行食安簽證制度後,仍發生食安問題,責任歸屬需釐清,而簽證制度可作爲長期研議方向。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說,目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並無「簽證制度」,僅於「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中提及,具執業執照並實際從業者僅卅四人,顯示人力嚴重不足,簽證制度值得研議,但需審慎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