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改槍恐有共犯 收押禁見
已改名孫健豪的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中),在河堤旁測試噴火槍,家中又被搜出改造霰彈槍與模擬槍,17日被士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民衆提供/李文正臺北傳真)
資深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已改名孫健豪)在河邊測試自制的噴火槍,並拍影片上傳社羣平臺。檢警16日前往孫家搜索並拘提,查扣噴火裝置並搜出模擬槍、獵槍等違禁物。警詢後將孫安佐依恐嚇公衆、公共危險與槍砲等罪嫌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聲請羈押,士林地院17日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共犯未到案,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昨孫鵬與狄鶯沒有公開回應,孫鵬對於友人的關心,僅低調回復「謝謝」。
26歲孫安佐從小就對槍砲着迷,2018年他在美國留學期間,被控恐怖威脅及非法持有彈藥罪,服刑238天后遭驅逐出境,終身不得入境美國。孫安佐返臺遭起訴,士林地院認爲美國法律不處罰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名,依我國《刑法》第7條但書規定,「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臺灣司法無審判權,判決公訴不受理。
孫安佐14日上傳影片自稱「神級火焰槍」,他在陳姓經紀人陪同下於河堤旁測試噴火槍,裝填煤油點火併噴出熊熊火焰。經紀人直呼:「拍片而已不要玩命啊!」孫則說:「要把一些老鼠清掉的時候,拿這個就剛剛好。」
北市警北投分局接獲檢舉,認爲噴火槍的火焰效果巨大,一旁還有道路、民宅與草叢,若引發火災,後果不堪設想,蒐證後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16日清晨6時許持拘票與搜索票,前往孫安佐及陳姓經紀人住處搜索。警方查扣肩負式噴火裝置與輸油管,並意外起獲改裝霰彈槍、模擬槍,檢方復訊後聲押,同案陳姓經紀人則諭令3萬元交保。
士林地院昨下午3時開庭,法官認爲孫安佐涉犯恐嚇公衆、公共危險、槍砲條例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獵槍罪、非法持有模擬槍罪;本案仍於偵查階段,還有其他證人及共犯未到案,審酌現今通訊技術便捷且私密,如果沒將孫羈押禁見,難保他不會與共犯或證人串證,恐有串證與滅證之虞,裁定羈押。
孫安佐昨下午4時許戴手銬、腳鐐,步上囚車前往臺北看守所,媒體詢問爲何製作噴火槍等問題,他不發一語。
民國113年4月,他在泰國脫序闖民宅被罰錢;同年6月,他帶瓦斯火槍逛街30萬交保,因無殺傷力獲不起訴。孫安佐從18歲到26歲依舊愛玩槍,這回被收押,由於模擬槍是改造槍枝的重要工具,是警政署查緝重點,檢警要查他的模擬槍來源,以及是否已有改造成品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