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女警死亡 校車疑違停待鑑定「駕駛列關係人」
▲臺南女警騎車遭追撞倒地,捲入遊覽車下不幸身亡,2名肇事駕駛檢察官訊後請回,校車是否有肇責尚待車禍鑑定委員會釐清。(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四分局鄭姓女警28日不幸因車禍死亡,事故涉及20歲戴姓女大生及40歲江姓遊覽車司機,市警三分局已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偵辦,檢察官訊後裁定2人均請回,另疑在案發現場涉嫌違停的校車,警方也完成調查,初步將林姓駕駛人列「關係人」,將待車鑑會鑑定報告出爐,再由檢察官釐清肇責依法查處。
據瞭解,市警三分局於4月29日下午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經鑑定確認死因爲「粉碎性顱腦創傷」。檢察官並在現場召開臨時偵查庭,針對涉案的戴姓女大生及江姓遊覽車司機進行訊問,認定目前尚無羈押或其他強制處分必要,因此諭知兩人請回,後續將持續釐清事故發生經過與肇責。
惟網路上有大量討論質疑指出,事故前方疑似有一輛大學校車違規停車,可能影響車流與視線,進而導致事故發生。對此,警方指出,已傳喚66歲林姓校車駕駛到案說明,目前將其列爲「關係人」,是否涉及肇事責任,仍須待車禍鑑定委員會進行專業判定,待車禍鑑定報告出爐,檢察官會釐清肇責關係,警方再行查處。
三分局強調,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細節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便對外說明。至於外界關注的校車是否違規部分,警方已將相關調查資料移請市警交通警察大隊進行認定。若確認有違規情形,三分局將依法開單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