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漁民鋪碎石固堤 遭衛星空拍通報移送引反彈

臺南市沿海地區有魚塭因以碎石、磚塊構築魚塭塭堤,陸續遭內政部「衛星空拍變異點系統」通報後,漁民遭移送市府以區域計劃法查處,引發爭議。圖爲北門雙春地區魚塭。圖/臺南市農業局提供

臺南沿海七股、北門區有魚塭以碎石、碎磚鋪設塭堤,陸續遭內政部「衛星空拍變異點系統」通報,移送市府裁處,但議員昨質詢不滿說,漁民爲防範颱風豪雨釀潰堤,才以碎石加固塭堤,政府應協助改善潮溝淤積與排水問題,並自訂鋪設塭堤的管理方式,而非開罰。

市長黃偉哲迴應,市府將主動邀集漁業署及相關單位,共同研商管理辦法,協助在短期內解決爭議。南市農業局表示,根據農業部歷年函釋已明確規定,魚塭塭堤應維持土質材料,以符合農業用地永續利用原則,若使用碎磚、混凝土塊等非土質材料,即屬違規使用。

此案最初是內政部透過衛星空拍發現七股、北門等沿海魚塭有疑似違規使用碎石、碎磚鋪設塭堤情形,後續由地政局依區域計劃法查處,若有違反即開罰。農業局長李芳林指出,違規案件共計十七件,目前仍暫緩執行,有七件勘查無異狀、三件進入陳述意見程序、三件由公所查報中,其餘案件持續辦理中。

市議員蔡秋蘭質詢指出,因開罰六萬元起跳,臺南是農漁業重鎮,市府應思考制定自治條例,由地方決定管理方式與標準。

農業局指出,先前多次向中央請示,但農業部仍維持碎磚石、混凝土於魚塭塭堤使用非屬合法使用的解釋,市府去年十二月已開跨局處會議研商配套措施,並在北門、七股等地辦理三場說明會,向漁民說明合法施作方式及相關申請流程,希望降低爭議。

農業局也表示,違反使用的部分,漁民若能舉證系遭惡意偷倒等非行爲人者,或屬行政罰法第十三條之緊急避難行爲,得予免罰並給予改善期,其餘未能舉證者,仍應依區域計劃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