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都計區建案行人廊道 新制上路

桃園建案林立,常見工地圍籬逼近車道,若周邊再有車輛停放,行人往往被迫走到馬路上。新制將規範,凡都市計劃內建築基地鄰接道路側,皆應於工區外沿安全圍籬留設供行人走廊。圖/桃園市建管處提供

桃園市建案林立,常見工地圍籬佔用行人動線,人車爭道險象環生,市府修正「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管制要點」,今起上路。新制規範都市計劃區內工地須沿安全圍籬留設淨寬一點二公尺以上的通行廊道,路口轉角圍籬也須使用視線可穿透材質,違者開罰。

建管處施工管理科長莊煜程說,爲落實「還路於民」理念,新制要求都市計劃內建築基地鄰接道路側,皆應於工區外沿安全圍籬留設供行人通行的安全走廊,走廊淨寬需達一點二公尺、淨高二點四公尺,頂面設置鋼板防止物料墜落,廊道也須維持平整、無障礙並設置照明。

另,距離路口轉角六公尺內的工地,圍籬必須使用視線可穿透材質,消除轉彎車輛視覺死角;開挖一定深度以上的深開挖建案,也須設置安全監測揭示牌。建築工程若是未依新規辦理,違反建築法可裁處一點八萬元至九萬元罰鍰,並責令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將按次連續處罰。

除加強保障行人安全,新制也強化學區與防災規範,包括工地半徑五十公尺內若有國中小或幼兒園,業者須召開施工說明會,與學校協調作息時間;一旦中央氣象署發佈海上颱風警報,全市所有在建工地承造人皆須完成自主檢查並回傳市府備查。

智慧監控部分,建管處將與環保局共同推動智慧工地治理,要求一定規模以上工地導入「智慧噪音盒子」,整合影像辨識、空氣品質與噪音偵測功能,並與環保局廿四小時連線,工地管理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