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猥褻4女學生 新北無照才藝班狼師重判9年2月定讞
▲才藝班狼師偷拍女童上廁所,遭判刑定讞。(示意圖/網友提供)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無照開設才藝班的範姓男子,利用臉書低價招收學生,沒想到他卻是偷拍學生如廁的惡狼。經學生向家長反映後,家長報警,警方在他的電腦硬碟中查出共3名女童、1名少女遭偷拍,其中少女還遭範男隔褲猥褻。一審將範男判刑9年2月,二審加重改判刑10年,但更一審又改判回9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
現年67歲的範男並未申請立案,就在臉書上以低廉的價格招收學生,有不少家長將子女送進範男的才藝班。2024年3月間就傳出學生髮現範男偷拍,向家長反映;警方當時雖然進行偵查,但查無實證。相隔1個月後,檢警再度接獲檢舉,這次開搜索票搜索範男住處,查扣手機、相機及電腦硬碟等證物,並確實查獲範男偷拍證據,檢方順利將他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在範男的硬碟中,查出共有3名國小女童被偷拍,另外也有一名國中少女被偷拍如廁。此外,檢方在偵訊被害人時,被害的國中少女還另外指控,範男曾經隔着褲子撫摸她下體,她雖然以腳推開範男,但範男仍猥褻得逞。案經偵查終結,檢方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等多項罪名,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範男共犯下6個犯行,判處有期徒刑9年2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0年。案經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法院改認定他犯下5個偷拍女童的犯行,分別處有期徒刑3年6月;猥褻國中少女判刑5年6月;另外還犯下一次偷拍國中少女未遂的犯行,判刑2年6月,最後合併訂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2月。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採信更一審見解,駁回檢辯雙方上訴,範男遭判刑9年2月定讞,將入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