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亂象 北市要求揭露金額

北市昨公告「臺北市道路救援車輛(汽機車)拖救處理指引」。圖/臺北市交通局提供

雙北及桃園日前多起拖吊業者亂開價引爭議,北市交通局昨公告拖吊救援指引,須揭露消費資訊,違者限期改善,未改善最重可處十萬元,適用登記在臺北市或拖吊行爲、拖吊途中經過北市的業者。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謝霖霆表示,「臺北市道路救援車輛(汽機車)拖救處理指引」要求業者在營業場所或網站清楚揭露收費標準,事前告知服務項目、報價與預估總額,現場追加須再取得當事人同意,未事先說明不得收取費用。

業者不得任意加價、不實收費或收取未告知費用,並不得以之作爲留置車輛的正當事由,也不得有威脅、恐嚇、辱罵、欺騙或破壞等影響車主、駕駛人或受託人權益行爲。

適用對象包含登記在臺北市的拖吊業者、拖吊行爲在臺北市,以及拖吊途中經過臺北市的業者,同時業者須保存錄音或對話紀錄至少六個月。

交通局表示,將通知違規業者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得處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如果非法強制要求留置車輛及索取高額拖救費用,若涉及詐欺、強制、恐嚇取財或其他刑事罪嫌,將由警方偵辦。

蔣萬安昨在市政會議肯定局處短時間內訂出指引,不只是行政規範的建立,更是市府打擊不肖業者、守護市民財產安全的具體行動。

蔣萬安說,面對市民痛點一定要主動出擊、提出解方,傷害市民權益的事、市民關注的議題,應主動討論、立刻行動,「寧可撈過界,不要三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