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平臺運費交通部訂公式 最快明年2月通過法規
外送平臺運費,交部訂公式。聯合報系資料照
交通部去年10月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引發爭議暫緩,時隔一年,昨(17)日再重新預告,明定機車外送業適用的新運價上限公式,最快明年2月通過法規,屆時將啓動五方協商,因地制宜訂出運價公式參數。
交通部去年10月預告訂定外送平臺機車運價準則,訂定外送基本運價計算公式,平臺運價不得超過基本運價,在多方協商時,公路局開會太臨時通知惹怒消基會,後續又有外送業者反彈,修法作業暫緩。
現行外送生態由外送平臺、貨運業者、店家、訂購者與外送員構成,其中「貨運業者以機車運送外送訂單並收取運費」部分,依法屬公路法與管理規則管轄範圍;但平臺向消費者或店家收取的商品費、平臺費、上架費、抽成等,均不在此次規範內。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副司長鬍迪奇說,這次公告僅針對「公式」本身,說明計算結構與參數,並沒有「一單60元」說法,須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平臺業者、外送員工會與消費者團體等五方協商後纔會訂出運價。且運價公式僅供勞動部討論薪資時參考,不等於外送員的實際收入,後者仍涉及平臺對商家的上架費與抽成等多重成本結構。
配合「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強化外送運價透明化,交通部擬增訂第108-1條,要求機車承攬外送業務貨運業者,須在主管機關覈定的基本運價區間內收費,並必須接受專業機構測試、公開揭示運費及保存相關資料,提升外送市場透明度與管理一致性。
草案中明訂,機車外送的「每單公里基本運價」將依公式計算,也就是每車公里合理成本乘以(1+合理經營報酬率),再除以平均每車公里接單數,並可加計等待費、樓層費、夜間與春節加成費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