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社評》網約車管理 相互借鏡經驗
社評
日前傳出多元計程車(網約車)於快速道路丟包乘客致死事件,再次敲響多元計程車監管警鐘。自多元計程車進入市場競爭,相關的討論與爭議未曾停歇:應歸類爲市場自由競爭問題,或屬於公共服務性質,政府應適度介入?政府責任的界線何在?如何維持安全監管與隱私保護的平衡?多年來這些問題都沒有釐清。
政府監管 強化平臺責任
Uber進入市場競爭,帶動臺灣計程車多元化發展,目前已有十多家多元計程車商投入,營運車輛約佔所有計程車3成。年輕人多從網路預約叫車,很少在路邊揮手攔車,多元計程車應具有一定公共服務屬性。
這意味平臺應當承擔更多責任。但目前平臺享受了算法調度帶來的規模效率,卻未承擔應負的公共責任,把安全風險轉嫁給司機和乘客。一些叫車平臺甚至用契約手段撇清與司機之間的勞僱關係,藉此逃避乘客傷亡的連帶賠償責任,強化平臺責任才能改變這種風險不對稱的局面。
幾乎每一個推廣網約車的地方,都經歷過「出現安全事故,進而從嚴監管」的過程。美國、英國、印度以及大陸,都發生過乘客遇害、遭性侵等惡性案件。2016年美國密歇根州Uber司機連環槍擊案、2014年印度新德里Uber金融女白領強姦案、2018年大陸網約順風車空姐遇害案件,都成爲當地政府介入監管的關鍵點。
各國網約車監管大致有兩種思路。一是「嚴准入、低彈性」,日本禁止個人自用車從事網約車服務,所有網約訂單都來自正規計程車公司,司機須有5年以上客運駕齡且零事故零違章。得益於嚴格的行業界定和監管力度,當地幾乎不曾發生網約車造成惡性安全事件,但乘客面臨選擇較少、價格偏高的問題,計程車數量也難以應對外來遊客高峰期。
另一類是「寬准入、強監管」,大陸、美國實行這種模式。這種模式可以提升民衆出行的便利性,但政府須介入監管。美國聯邦政府並無統一的監管規則,但紐約、加州等地方政府均要求司機錄入指紋、接受藥檢和安全培訓,還要覈查7年的交通和犯罪紀錄,平臺Uber就曾因違規派單而被重罰。
英國則將安全責任交給業者,要求網約車平臺對司機行爲負連帶責任,2017年、2019年兩度因Uber平臺司機僞造身分,而拒絕續發運營牌照,直到平臺改善才有逐步恢復服務。
終結悲劇 建立安全機制
大陸於2018年制定嚴格的網約車監管制度,要求司機與車輛均需具有營業許可,車輛行駛時需全程錄音,司機和乘客均可一鍵報警。一旦有違規行爲,官方將約談業者,行爲嚴重可吊銷牌照,司機若拒載或違規,平臺可依法辭退。
談到政府監管,就必須面對安全與隱私如何平衡的問題。美國部分城市要求網約車司機須到警局錄入指紋,通過生物識別強化背景審查;大陸在網約車安全事件後,全面啓動全程錄音制度,作爲安全保障及交易糾紛取證。這些措施在推行初期也曾引發隱私邊界的討論,最終「安全爲重」原則成爲公衆認可標準。臺灣或許更重視隱私,但隱私與安全保障都不宜無限上綱。
臺灣多元計程車管理鬆散,早已引發激烈爭議,丟包乘客事件司機雖遭檢察官起訴,但刑事處分講求程序正義,曠日費時,不能有效防堵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臺灣應擷取美國與中國大陸的管理機制,在保護隱私與保障安全上取得平衡。
美國監管的特色在掌握駕駛個人的資訊,與大陸都是實施高強度監管,包括警方與約車平臺聯動機制的建立,從事前准入、事中處置到事後追溯全程介入,要求行車路線、司機資訊與警方數據互通,司機和乘客均可一鍵報警,新制實施以來未再傳出嚴重網約車意外事件。
制度應隨着社會變遷而調整,兩岸制度不同但文化相近,無論是日本的嚴准入或是美國與大陸的強監管,甚至英國的加強平臺責任,都可以透過公衆討論形成共識,才能避免另一場網約車不幸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