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小型焚化爐」涉違法!竹市府:最重可判5年

近期有業者於社羣平臺推銷未具備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小型焚化爐,新竹市府提醒,新竹市府提醒,民衆切勿聽信不實廣告,購買來路不明的焚燒設備不僅危害空氣品質及人體健康,更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日傳出有業者於社羣平臺販售未具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小型焚化爐」,並宣稱可協助事業或農戶節省廢棄物清運費用,新竹市府提醒,民衆切勿聽信不實廣告,購買來路不明的焚燒設備,非法設置焚化設備不僅危害空氣品質及人體健康,更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環保局長江盛任說明,任何廢棄物焚化設施皆須符合嚴格的污染排放標準,但網路上販售的小型焚化爐若未裝設集塵、洗滌及戴奧辛過濾等必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於燃燒廢棄物過程中易產生大量細懸浮微粒(PM2.5)、戴奧辛(Dioxin)及重金屬等劇毒物質,對人體健康及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江盛任說,爲防止違法燃燒行爲,市府結合空拍機及遠端監視設備,全面查覈農地及空地是否有燃燒廢棄物情形,守護竹市空氣品質。

環保局指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私自設置焚化設備,除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最重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刑期,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亦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違法設置及操作焚化設備者,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並可勒令停工,法律責任相當嚴重。

環保局補充,爲從源頭減少農業廢棄物焚燒需求,近年已持續推廣循環利用措施,包括液態稻草分解菌及試辦落葉堆肥箱,協助農友與民衆將農業及園藝廢棄物轉化爲有機肥料,兼顧環境保護與農業永續,共同打造清新、低碳、宜居永續的城市環境。

環保局提醒,不論是事業或農戶,廢棄物處理應依法委託政府覈准的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機構處理,確保處理流程符合法令規定。民衆如有發現非法設置小型焚化爐或焚燒廢棄物行爲,或於網路上看到疑似違法販售焚化設備情形,請立即通報,可撥打公害污染

染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洽新竹市環境保護局(03-536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