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遭按喇叭 竟對後車吐口水

臺中市1間搬家公司陳姓工人疑似不滿遭民衆按喇叭,竟吐口水、拍打駕駛座車窗。臺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民衆提供/溫予菱臺中傳真)

臺中市1間搬家公司37歲陳姓工人12日疑似不滿違規停車被按喇叭,竟與同伴當場暴怒,直衝車前向35歲賴姓駕駛叫囂,引起雙方一陣爭吵,陳男過程除對汽車吐口水,也拍打駕駛座車窗威嚇。對此,臺中市警局第四分局13日表示,經員警調解賴男暫不提告,不過小貨車涉嫌紅線違停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最高可處1200元。

臉書社團近日出現一段影片,並標註前天上午11時17分於南屯區海德街2號前,搬家公司紅線違停作業被要求移車,竟圍車拍窗、吐口水,引起大衆關注,其中影片可見,有2名搬家公司工人先後靠近車窗關切,且搬家公司藍色小貨車違停於右側紅線上,而當事車主因同步受限於左側路燈卡住,導致車輛無法通行。

對此,警方說明,前天接獲民衆110報案說,海德街2號前有小貨車佔用車道停車,導致自己車輛無法通行,經查爲陳姓搬家工將小貨車停放路旁搬運物品,期間賴姓駕駛按鳴喇叭示意移車,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賴男更稱,搬家公司工人對其車輛吐口水及拍打駕駛座車窗,才報警尋求協助。

警方表示,經員警到場協調後,雙方均表示不需警方進一步協助,也因現場無人受傷、無財物損失,故雙雙先後駕車離去,至於賴男指出的遭口吐白沫及拍打車窗,經告知相關法律權益,決定暫不提出告訴。

警方說,針對搬家公司小貨車涉嫌違反《道交條例》紅線停車部分,員警將依職權查證舉發,將可開罰600元至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