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第一案 江翠社宅保留2成婚育宅

新北板橋江翠社宅是一幢二棟建築,地下三層、地上十一層,共一三○戶,結合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日照中心,兼顧居住與照顧功能。記者葉德正/攝影

住宅法修正通過,明定社宅至少提供百分之二十婚育宅,新北市長侯友宜昨視察板橋江翠社宅,該案今年中招租、年底可入住,保留至少百分之四十給弱勢對象、百分之二十比率給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是修法後新北適用的第一案社宅。雙北市府對社宅住戶若有孩子穩定就學需求,可將租期延長至十二年。

新北市長侯友宜(左)、副市長劉和然(右)昨前往板橋江翠社會住宅視察工程進度。記者葉信菉/攝影

新北城鄉局住宅發展科長江怡瑩表示,考量社宅住戶子女就學穩定性,提供租期延長保障,新舊戶都可以憑在學證明申請續約,最多至十二年。過去對婚育家庭新北有加簽保障,住宅法修正後,未來加簽制度將調整,仍會依照子女數多寡排序。

江翠社宅位於江翠北側重劃區,鄰近捷運江子翠站,有江翠國小、江翠國中與五座公園,生活機能佳。二○二二年開工,克服「工料雙漲」困境,如期完工。規畫一百三十戶,套房型七十一戶、二房型三十四戶及三房型二十五戶,結合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日照中心,兼顧居住與照顧需求。

城鄉局指出,截至今年一月,新北地方與中央攜手興辦二萬三○八三戶社宅,整體興辦量體朝四點一萬戶穩健邁進。

爲照顧育兒家庭,北市府二○二四年十月推「幸福住宅」專案計劃,將多元取得的公有住宅,專案提供新婚二年內及育有○至六歲子女的家庭承租。若子女有學需求,得延長承租年期至子女國小修業期滿,最長十二年。

北市都發局統計至今年一月底,已釋出七處共一七五戶,整體入住率約百分之九十二。今年將再釋出行天宮站社宅、萬隆站社宅、洲美社宅三處共四十五戶轉作倖福住宅。

北市吳先生原在信義區租大套房,月租二萬多元但有租屋補助七千元,考量育兒空間申請幸福住宅,租金約三萬元,市府補助五千元。他提到,幸福住宅都是都更分回戶,屬類豪宅,除了租金,還要負擔原租屋處沒有的上千元公共電費、瓦斯費,仍是一大負擔。

新北黃太太說,婚育宅算額外福利,根本問題還是社宅的量要夠大,百分之二十纔會有感,否則能抽中的還是少數人,「看得到、吃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