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北士科爭議 該回歸契約談
北士科T17、T18地上權案延燒多月仍無解。弔詭的是,雙方都把「依法」、「依契約」掛在嘴上,卻始終沒有真正回到制度裡解決問題。這樣一個牽動產業佈局、國家形象的重大開發案,若北市府與新壽只是隔空喊話、輪流出招,結局註定只會愈談愈遠。
外界這幾天爭論不休的焦點,始終繞着「補償金該多少」、「市府會不會圖利」打轉。可說到底,金額與方式都能談,但制度不能模糊。若北市府擔心圖利或輿論觀感,最該做的就是讓協調程序公開透明;若新壽強調依法保障股東權益,就更應該主動進入制度的框架。真正該做的不是對外喊話,而是坐下來談,這纔是化解歧見、釐清責任的起點。
回到核心問題,根據契約內容,新壽與北市府原本就設有「爭議協調委員會」機制。這本是一套中立程序,用來面對雙方對補償、移轉或解約的不同解讀。然而,如今「有沒有爭議」反而成了新的爭議。新壽主張應依約啓動協調,北市府則要求新壽先提出補償方案;雙方各執一詞、誰也不退,卻讓原本能預防衝突的制度成了紙上條文。
既然連「何謂爭議」都成爭議焦點,那就更應該讓制度說話。迴歸契約、依程序行事,纔是雙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
更重要的是,進入協調或對話,從來不是輸贏問題。北市府有維護公共利益的責任,新壽有對股東與保戶負責的義務,立場不同本屬常態。問題在於,如果輝達最終因久談無果而轉往他國,這個罵名誰都擔不起,也不是一句「依法行政」、「深感遺憾」就能交代的。
反過來說,若輝達最終能在北市府與新壽的通力合作下「星艦降落」臺北,五月時蔣萬安與黃仁勳對坐的意氣風發,與新壽成人之美的企業形象,都將成爲臺灣在全球科技版圖上的關鍵註腳。這是雙贏的結局,只差一個坐下來談的決心。
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不該只是一句政治正確的口號。無論是新壽還是北市府,真正該做的,是回到那份契約,依契約談、依程序談、依制度談。吸引國際企業來臺,靠的不只是地段與優惠,而是政府與民間能否在制度上給出可預期的答案。